汴京生活日志 第16节(2 / 2)

    倘若这个时代女子也能读书考公, 沈丽姝才没这个闲工夫管小老弟, 她自己早就冲了。

    培养别人哪有培养自己来得靠谱?

    正是因为自己想上学没得上, 就不想弟弟们也当失学儿童。

    但是上辈子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 沈丽姝就算无法再进校门, 也不允许自己摆烂当个半文盲, 光跟着老爹学认繁体字并不够, 能读能写还能算才是真女子。

    有条件了,她得把书法课程也安排上。

    所以那天斥巨资买的笔墨纸砚,一多半是为沈丽姝自己准备的。

    不过沈丽姝购买文房四宝的时候, 并没有想到这句标语需要她自己来写。

    毕竟她上辈子也就小学的时候上过几次书法课,中考前被父母狠抓了几个月钢笔字,后来上了大学直至工作, 就放飞自我笔走龙蛇了, 写的字除了她自己, 亲妈都不认识。

    这辈子更是连笔都没抓过, 沈丽姝都做好了从头开始学写字的准备,在自己出师之前,宣传标语只能请全家文化水平最高的沈爹执笔。

    然后,沈丽姝就被老爹的字丑哭了。

    也是她想多了,老爹虽然自诩能读能写,可家里连纸笔都没有了,多少年不练字,他又能写得多好看?

    关键他还是亲爹,沈丽姝再能耐也不能像管小老弟那样,挥皮鞭督促亲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所以一看到老爹那手歪歪扭扭的鬼画符,沈丽姝就知道这个爹没救了,放弃吧。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于是她挽起袖子上了,勤学苦练两天,以废了半刀纸,并把沈徐氏心疼得直抽气为代价,沈丽姝终于写出了这张还算端正、至少不会潦草到让人费劲辨认的宣传单。

    沈丽姝举着手写宣传单走在前面,身后的徐力和他弟徐林都莫名骄傲起来,腰杆挺得笔直,很快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第一单生意就是老顾客。

    其实关照过他们的顾客何止千八百,让他们都眼熟是不可能的,沈丽姝算是小伙伴中记性最好的,可能记住的客人也才那么几种,要么给小费大方,要么打扮华丽,还有长得好看,或是特别会还价的。

    总之有特色才能被记住。

    这位老顾客就没什么特色,沈丽姝毫无印象,对方自己说几天没看到他们了,虽然这期间也有别家卖糖炒栗子,价格也便宜,可是既没她家做的香甜可口,一到手还都是凉的,吃着没意思。

    姝娘很感动,并决定当场涨价——如她所料,放假回来的板栗市场已经重回稳定,价格刚好卡在她的底线,一斤三文钱。

    沈丽姝不知道别家是怎么想的,反正她核算了下自家的人工和成本,只能接受一斤三文的底价,再往下降的话,就算仍有点赚头,她也不想陪他们玩了。

    大不了跟小伙伴们商量一下,双方各掏几贯,凑够买锅碗瓢盆和炉子推车煤饼的钱,搞套设备去街上去夜市或庙会摆摊卖板栗烧鸡。

    想想就连看似不重口腹之欲的爹娘,都忍不住对她那道板栗烧鸡念念不忘,沈丽姝觉得生意也不会太差。

    爹娘在乡下的亲朋故旧多,家家户户都有养鸡的习惯,他们真改行,仍然有自己的优势。

    到时候板栗卖完了,还可以想办法做其他吃食卖。

    就算不想摆摊了,这套设备也可以转手卖给需要的人。

    他们最后怎样都不会亏本,只会打乱沈丽姝的节奏。

    所以发现市场控制在三文左右,沈丽姝就带着小伙伴们回归老本行了。

    比起东一榔头西一棒锤的折腾,她显然更喜欢这种按部就班,把计划从头执行到尾的感觉。

    不过她能接受最低价,但是也不会嫌钱多啊,老顾客的话透露了两点关键信息。

    第一,降低价格后有人就开始偷工减料不舍得放糖了。

    第二,不是所有人都跟他们一样住的近,可以随时把刚炒出炉的栗子送过来卖。

    前者还好说,只要愿意随时能改进,但后者却很有可能是他们独有的优势。

    沈丽姝一想这不就是核心竞争力了吗?

    有了底气,不坐地涨价那就不是合格的奸商了。

    于是她给老顾客报价时面不改色的道,“大爷您放心,我们卖的糖炒栗子是一如既往的香甜软糯,看我手上的白纸黑字,热腾腾甜蜜蜜,不骗人。如今我们的价钱也便宜了,现在一份半斤的,只要两文钱。”

    没给对方嫌贵的机会,沈丽姝继续笑盈盈说,“这也入秋了,一天比一天凉快,大爷您一个人,先买一份就行了,趁热慢慢吃,吃完再买,我们的板栗用了干净厚棉被裹着,客人什么时候来买都是热腾腾。”

    沈丽姝把涨价说成降价,还笑容甜蜜语气真诚,全是为对方考虑的架势,再加上一份两文钱,比那些只能按斤卖的还少了一文,倒显得他们物美价廉了。

    于是听她这么忽悠的顾客基本都开开心心掏钱买了。

    毕竟能常来瓦舍消遣,还舍得花钱买零嘴而不是自带干粮的,家底都不会太差。

    另外,她用心准备的宣传单,也得到了出人意料的效果。

    沈丽姝之所以突发奇想准备这个,也是觉得城里的识字率似乎挺高,尤其是有闲钱逛瓦子里的,多少都读过几年书,那她投其所好,弄个宣传单,只要每天能多招揽几个生意,这份准备就不亏。

    而事实是逛瓦子里的读书人也很不少,他们一看沈丽姝这副因为老爹太菜、不得已挽袖子自己上的“墨宝”,就能猜到写字之人怕是刚握笔没几天,从书法的角度来评价,运笔一塌糊涂,形态乱七八糟。

    但考虑到稚嫩的笔触和软绵绵的力道,推测写字之人应该是个才开始读书识字的孩子,那就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至少其字迹还挺工整,一笔一捺也算自然流畅,短时间内达到这种效果,也需要一定的天赋加很多的努力。

    刚好举着这张纸的也是一群孩子,大的最多十岁,小的才六七岁,年龄和他们的猜测正好对上。

    于是一个不小心,沈丽姝就给自己和小伙伴立下了自强不息、人穷志不穷的特别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