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 第10节(2 / 2)

    “没事儿,我今天穿的是一身黑,耐脏。”林秀说:“娇娇到了冬天就爱咳嗽,我去摘点腊梅花回来烘干了,给她泡水喝。”

    “我去拿小框和勾杆。”成景往粮仓那边跑,家里的各种工具都放在粮仓的。

    重生回来的成景,觉得自己好久没和一家人上山玩了,特别想重温记忆里最幸福的往事。

    听见这句心里话,林秀温柔的摸了摸成景的小脑袋:“中午回来给你蒸腊肉吃。”

    “太好了,我要沾辣子酱,要小米辣加芫荽的。”成景说,他特别爱吃辣。

    上辈子妈死后,他最想念的就是妈做的蒸腊肉沾辣子……

    一家四口,说说笑笑的往山上走的时候。

    沿途干活的村民们都笑着和林秀打招呼,林秀被江学凤和林冬芹欺负的事情,村子里都传遍,大家都觉得林秀好可怜。

    可一看林秀牵着可爱的龙凤胎,再一看前头挑着箩筐的成煜东,还用脚把路上的石子给剃干净,生怕膈着林秀脚底板的时候,又开始羡慕了。

    【全村就林秀嫁的最好。】

    【这辈子可能都没福气像林秀这样,活在农村也啥都不干。】

    【见识过了林秀,才知道女人原来能这样活。】

    从以前开始,林秀生活的就很有格调。

    院子里永远都干干净净,没有农村随处可见的鸡屎、鸭屎。

    他们的家的鸡鸭,都圈种满杂草和树荫的地方。院墙跟下还撒着花种子,一年四季都有花开放。就算到了萧瑟冬天,也有适合冬天开放的山茶花和春兰花。

    村子里的小孩儿都脏兮兮,满脸都是鼻涕和锅灰。林秀却能把一双儿女收拾的干净整齐,而且还特别有礼貌。

    这不,在路上被娇娇声音软软的叫叔叔婶婶、哥哥姐姐的村民们,全都笑开了花。

    就没见过哪家小孩儿,像娇娇这样可爱软萌,还爱叫人的。

    有人从兜里掏出,挖地时在泥巴里见到的落花生,搓干净了泥巴,这才递给娇娇:“吃点。”

    “谢谢奶奶,可是妈妈说了,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娇娇礼貌的拒绝了。

    娇娇真是太听话、懂礼貌了。

    有人想摸娇娇的头,却发现手脏,没好意思的收了回去。

    倒是成景因为是重生回来的,性格里还带着上辈子的阴郁,所以板着一张脸,不太爱说话,看着又冷又酷。

    “成景,今年还拜托你,帮我们写对联啊。”有人问。

    成景从小跟着外公林海义练的一手好毛笔字,村民都喜欢找他写对联。

    “可以是可以,但是要收钱。”成景说:“以后我都不免费帮大家写对联了,一副对联1毛钱,我负责红纸和墨。”

    上辈子林冬芹嫁给他爸后,变得可有钱了。他妈却在农场劳改吃苦,连馊饭都吃不上。

    成景觉得自己重生回来,必须得挣钱养妈和妹妹。这样不用等渣爸和林冬芹结婚,他都能有底气带妈离开这些渣滓。

    听见成景心里话的林秀,忍不住想,她不用谁养。

    因为她有祖上留下来的私房钱,好多古董、金条和银锭子,都埋在谁也想象不到的地方呢。

    这事儿是舅舅逃跑以前,告诉她的,她谁也没说……

    富婆林秀,一脸温柔的摸了摸儿子的头,她能带着全家吃香的喝辣的。

    正在踢路上石子的成煜东,又见媳妇儿、儿子用一种看坏人的眼神盯着自己,有些纳闷的偏了偏头:“咋了?膈着脚了?要我背你不?”

    男人放下肩上的箩筐,半蹲在林秀面前。

    宽阔挺拔的背脊,像起伏的大山一样稳重。劲瘦有力的公狗腰,也蓄发着强悍野蛮的力度。

    林秀想了想,指挥着娇娇爬上去:“闺女,上。”

    “妈妈,我喜欢自己跑。”娇娇笑着,拉着哥哥一下子往山上跑了。

    他们都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就算养的再仔细,也有孩子的野性的,喜欢无拘无束,漫山遍野的疯跑。

    “上来吧,我背你。”成煜东说:“你从小都喜欢让我背。说的还挺骄傲的!

    林秀懒洋洋的趴了上去,成煜东背林秀,背的特别稳。

    林秀趴在他宽阔的肩膀上,闻着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强烈荷尔蒙,被冬天的太阳一晒,顿时有些懒洋洋的眯着眼睛。

    箩筐被丢在路上,成煜东决定把媳妇儿背上去了,再来拿。

    反正山也不高,走几分钟就到山顶了。

    清溪镇地理位置特别优越,土地肥沃,山也不高,很适合种植农作物。

    土地包产到户以后,成煜东还想办法,找农机站,研究新型农作物的专家同学,要了不少能提高产量的稻谷和红薯。

    虽然这些农作物,还不想21世纪那么高的产量,但对比以前那些品种,每年多收两三百斤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村民们的日子过的,都比别的镇子富裕……

    趴在成煜东背上的林秀,困倦的打了个哈欠,温热的呼吸吹在成煜东后脖颈,似乎还带着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