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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孟雯,尹定的母亲,其腹部刀伤2处,肝脏大出血,颈部有大量挣扎痕迹,颈部出现环形螺旋勒痕,索沟边缘出现生活反应,指甲断裂,指缝中企图到窗帘绑绳纤维,挣扎痕迹明显,导致颈骨断裂。对照现场物证,确定凶器为水果刀与窗帘绑绳。

    于景看着附录的绑绳照片,当时次卧的地上全是血迹,东西散落了一地。如果没有法医、痕检的鉴定,警方光靠肉眼是很难确定作案凶器的。

    “死者尹定腰腹部刀伤2处,颈部反复割伤,切断了死者的颈动脉与咽喉。其体表有大量挫伤、瘀伤、撞击伤等外伤,右脚踝关节扭伤,右手粉碎性骨折。”

    报告中大概列出尹定身上的伤痕是出自哪种途径或工具。

    如尹定手肘的磕伤,是他踩到血迹而滑倒,对应了客厅的血迹擦除和尹定脚踝扭伤,现场的血迹痕迹与尹定的伤痕,可见其为仰卧摔倒,滑倒前,其身体是微微又向后的,其并非前行状态,又或者是被人故意推倒。

    客厅的椅子的拐角提取到了尹定的血迹,伤痕与尹定手臂的一字型、中间深向上下扩散的伤痕相对应,椅子的椅背处和椅脚处均发现了死者孟雯和尹建德的血迹。所以尹定右手的粉碎性骨折是凶手杀死尹定的父母后造成的。

    于景还看到了一条最重要的线索,尹定腹部的伤口未见其父母的血迹,其父母身上未见尹定的血迹。

    所以尹定是腹部先受伤,凶手屠杀了尹定的父母后,再用这把刀抹了尹定的脖子,如此以来就确定了死亡顺序。

    杜峥盯着写字板上的线索,干掉最后一个包子,“凶手反制住死者父亲,再勒住死者母亲,不会是在和尹定对峙吧?他再威胁尹定什么?”

    这样的话,就可以解释尹定的行动路线为什么会和凶手一致了。但尹定是受害者,凶手希望从尹定身上得到什么呢?

    于景将昨晚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水渍照片交给杜峥,“你吃完去鉴定所一趟,让他们派个人去现场取证。”

    “这次不用我跑。”杜峥说着,又指了指楼上,“除了两个法医,还来了一个痕检,都在楼上。喏,他们来了!”

    杜峥示意老大向外看,局长正领着三个人向重案二组的办公室走来。

    于景一眼就注意到人群中的熟人,他顿时明白这位新法医为什么拒绝加入重案组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17岁的于景:离我远点。

    17岁的宋屿(追上去):景哥,算我求你了,吃口饭吧,于叔叔在天之灵也不希望看到你这个样子。再说了,你这样,我和我爸也不好交代。

    17岁的于景:你爸打你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反正我没胃口。

    17岁的宋屿(看着于景走远):于景,你好狠的心!

    14岁的陆砚:吃饭。

    17岁的于景:不吃。

    14岁的陆砚:不吃拉倒,你要是饿死了,我就给你收尸,算是报答于叔叔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