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饭馆真是太……”其中一位太太斟酌言辞,“太简陋了。”从小养尊处优的她,从未吃过这样破烂的小饭馆。她实在是想象不出这样的小饭馆能好吃到哪里去。看来杂志果然是在夸大吹嘘这家小饭馆。这样的小饭馆,做出来的鸡髓笋肯定是比不过珍馐庄的鸡髓笋的。
王太太问一直不吭声的林芳菲,“芳菲,你觉得呢。芳菲?你最近怎么老发呆?”
“咳!”林芳菲清了清嗓子:“在想事情。你刚才问我什么?”
“我说你觉得这家店的鸡髓笋比不比得过珍馐庄的鸡髓笋。”
林芳菲兴致缺缺,随口回了一句,“应该比不过珍馐庄吧。”
鸡髓笋率先上桌。太太们纷纷看向冒着热气的鸡髓笋。盘子里的鸡髓笋摆放成了花朵绽放的样子,每一块鸡髓笋都泛着盈盈的润光。
“卖相挺漂亮。”
“嗯,不错,很香。”
王太太直接夹菜,“我先尝尝。”
牙齿拒绝几下,王太太瞳孔剧烈收缩,“这、这……这!”
“怎么样怎么样?”
“你这是什么反应?”
“快说话!”
王太太磕磕巴巴起来,“太、太、太好吃、太好吃了!天哪!”她满脸震惊,“你们快尝尝!”
其他太太们立刻动筷。尝过鸡髓笋后,反映和王太太如出一辙。
周既明咀嚼着鸡髓笋,愣了一愣,他对林芳菲说:“芳菲,你快尝尝。”
林芳菲仍然没什么兴致,她漫不经心地夹起一块鸡髓笋,送入口中。
咔擦!鸡髓笋脆脆地裂开,很快竹笋特有的清甜味儿流溢出来。笋子最硬的那部分渗透着汤汁,咔嚓咔嚓咀嚼时,口感又软又脆。笋尖儿上的鸡骨髓鲜味浓盛,而鸡骨髓下面的鸡茸鲜味更盛。
软嫩微滑的鸡茸咬开时,滚烫的鸡油破裂出来。鸡油的高温完整地保存了鸡肉里的鲜美,而这鲜美里头透着丝丝缕缕的葱姜浓香,香得让人口水泛滥不止。
笋和鸡茸、鸡骨髓完美结合,笋子软中有脆,鸡汤、鸡茸、鸡骨髓三鲜合一。三种鲜味融于一体,原本味道是有些过于浓重的,但却并不过于浓重。
因为有竹笋的调节,竹笋的清甜适度调和了这浓重的鲜味,故而鸡髓笋口感鲜而不腻,带着清透感,让人食之不腻。
软中有脆,鲜美清透,一口下肚,整个胃部都舒坦起来。
冰封着胃部的冰雪瞬间被太阳晒化了一般,藏在胃部里的食欲争先恐后地涌泻出来,林芳菲呆住。
而她对面的王太太,一边吃一边说:“没想到,真没想到,这家店的鸡髓笋居然这么好吃。比珍馐庄的鸡髓笋好吃十倍!”
其他太太:
“居然……比珍馐庄的鸡髓笋还要好吃……”
“要比珍馐庄的鸡髓笋要好吃得多!”
“说实话,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髓笋。”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这么香!”
还有一位太太什么话也没说,只埋头苦吃,吃得嘴角直冒油花儿。
周既明问林芳菲,“觉得怎么样?”
林芳菲又去夹了一块鸡髓笋,“挺好的。”
没想到这家破破烂烂的小饭馆,居然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鸡髓笋,实在是让人不可思议。这家店的鸡髓笋,软脆适度,鲜美清爽,余味回甘,好吃到有些刷新了她对鸡髓笋美味程度的认知。
她从不知,鸡髓笋还能如此美味。
这家毫不起眼的破烂小饭馆,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佳品来?她下意识环顾店内,目光滑过收银台时,她愣了一愣。
而这时,吴桂芳也抬起来头,正好与她目光相撞。她也愣住。
作者有话说:
强烈安利鸡髓笋,软软脆脆的,鲜美之中透着清清淡淡的甜味,啊啊啊啊啊好吃好吃!
ps:我的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开局一个路边摊
第72章
◎鸡髓笋◎
吴桂芳?她在这家饭馆工作?林芳菲看着她, 向她点点头,算是打了一声招呼。
吴桂芳迅速回神。她没有回应林芳菲。此时她心里万千思绪飘过。而这时,林芳菲离开桌子, 走了过来,“你在这里工作?这家饭馆挺不错的。”
她这是……不知道这家饭馆是珠珠开的吧。吴桂芳忖道。
“对了, 如珠她一直待在你们家里,给你们添麻烦了。”林芳菲又说道。如珠一直待在李家, 对李家来说也是一个负担,毕竟李家生活并不富裕。
之前林芳菲是打算给李家钱的,但是周既明拦住了她。周既明说, 如果给了李家钱,或许如珠会更心安理得地待在李家。只有让如珠意识到她是李家的负担, 只有让如珠意识到自己过的是什么苦日子, 她才会回家。
所以如珠在李家半年了, 林芳菲始终没有给过李家钱。原先她也没料到如珠能在李家待这么久。如珠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固执许多。她暗地里叹息, 决定妥协一步, “如珠一直待在你们家,吃你们家的住你们家的,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 我想给你们一笔……”话还没说完, 她忽然止声。她看到了端着碗正走向收银台的袁如珠。
“如珠,你?”林芳菲惊讶不已,目光扫过袁如珠身上穿着的厨衣, 她说:“你在这里打工?”
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袁如珠把一碗小菜放到吴桂芳面前, 转身就去休息室吃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