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尔斯这次的邀请,竟是为了谈论关于她的——不,是为了谈论关于王国新锐小说家拉梅尔的第四本小说,《异种禁区》的内容!
“拉梅尔小姐你好,我一直想要见见你,想要知道能写出《异种禁区》这样一本瑰丽奇妙的小说的人,会是怎样的性格、怎样的背景。”朱尔斯向易文君笑着,没有使用任何傲慢的拉远两人距离感的自称,反而一如二十年前那位在王国的风雨飘摇中依然决定谋夺王位的王子那样,一派的平易近人,亲切有礼。
如果说路西恩那家伙只是因为血缘关系而在皮囊上与胡克二世看起来相似的话,那么朱尔斯无疑才是真正学到胡克二世可怕内里的家伙——深思熟虑、冷酷无情、伺机而动,并且亲切平和、风度翩翩、进退有度。
朱尔斯继续道:“我曾经对拉梅尔你做过很多次想象,但在见到你后,我才发现我的一切想象都太过拘谨了。也对,能写出《异种禁区》这样文字的人,当然不会轻易就被我们这样的普通人猜到底细,而你作为女性的身份,也让我看到了我的王国和我对王国的治理,还有许多狭隘之处……
“我已经听说过了,拉梅尔小姐你最初向出版社投稿是在十二岁对吗?当时出版社拒绝了你的稿件,不过他们的理由并非是你年纪太小,而是因为他们不接受女性的投稿,所以在这之后,你换了一个出版社,也换做了‘拉梅尔’这个名字,默认以男性身份示人。直到这时,你的小说才终于被顺利发行,并且一跃成为王国最年轻也最出名的小说家。
“我很遗憾,作为一个王国的治理者,在过去的那些年里我竟然从来没有察觉到行业里还有这样的潜规则,而以此推论,在那些我看不到的地方,必然还有更多像拉梅尔你这样的有才能的女士被埋没,这真是太可惜了……”
朱尔斯的话语诚恳得近乎过分了,甚至还使用了“拘谨”、“狭隘”、“埋没”这样的词,让本就心怀警惕的易文君对这能屈能伸的老小子越发刮目相看。
谦虚,是弱者的退让,强者的自信。
如果一个弱者说自己想象拘谨、目光狭隘、埋没人才,那么大家只会觉得理所当然。
但当一个扶王国于将倾的君王这样说时,不管“大家”怎么想,易文君只觉得这家伙装逼装到不要脸了。
并且同时也对朱尔斯越发警惕了:这老小子一上来就把话说到这份上,他到底是想要干什么?!
易文君微笑着,用看起来礼貌其实不太尊敬的话语说道:“陛下,你贵为一国之主,实在是过于自谦了,而且,如果你真的对此感到遗憾,你还有大把的时间来将国家改造成你想要的样子,不是吗?”
“听起来似乎是这样。”朱尔斯笑了笑,“不过拉梅尔小姐,你真的认为这一切还有必要吗?”
“……什么意思?”
易文君心中咯噔一下,想到朱尔斯提到《异种禁区》时的口吻。
这一刻,易文君心中忍不住生出荒诞与不可思议之感:难道说朱尔斯察觉到了什么?从一本看似荒诞无稽的小说里?
这不可能吧?
哪怕一个人再敏锐,他也不可能察觉到这样的事吧?!
但如果他没有察觉到的话,那他刚刚的那句话又怎么解释?
易文君思虑万千,脸上不动声色。
朱尔斯则笑着看向窗外,像是伤感,又像是冷酷地说起了另一件事:“拉梅尔小姐,你觉得人与野兽的区别是什么?”
哦!这个有标准答案,是使用工具和创造工具!
下意识的,易文君想要这样回答。
但她没有开口,因为她知道眼前的朱尔斯并没准备要她回答。
果然,眼前的朱尔斯像是沉浸在某种情绪、某种思绪里,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想来拉梅尔小姐你很清楚,我们人类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黄金人类、白银人类、青铜人类。当作为黄金人类时,我们是大地上比神秘生物更为可怕的物种,拥有着后世青铜人类难以想象的可怕威能,一些孱弱的族群会将黄金人类当做神灵崇拜,甚至就连真正的神灵都不敢触怒我们……但这样的一切却很快消失了。”
“因为战争。”易文君说。
朱尔斯摇头:“不,是因为傲慢。他们傲慢地以为自己的族群能够永存,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还以为自己永远不会‘需要’其他神或其他族群的力量,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地战斗,肆无忌惮地与他人交恶,最后,又因为这样的傲慢与肆无忌惮,他们的族群走到了终结。
“直到这时,他们才恍然大悟,收起了自己的傲慢,为了种族族群的延续,不得不向生命圣主低头,以自己的黄金之躯交换了血肉诅咒,从此成为了白银人类……可能后世的很多人都为这一件事感到遗憾,但我从来没有,因为战争之主与人类的约定始终存在,而力量也并不是绝对的,否则黄金人类又怎么会覆灭?”
易文君心念一动:等等?这信息量??
什么交换了“血肉诅咒”?不应该是“血肉祝福”吗?
还有战争之主与人类的约定?
的确,按照“三位一体”的理论来说,每个神灵在成神时都会有一个“誓约”,但战争之主的誓约竟然是跟人类有关的吗?
那誓约的具体内容呢?
还有“黄金之躯”?这又是什么……等等,对了,她想起来了!第二周目的最后,在战争之主拔出自己胸膛的那把大剑时,她的确听到了金属的摩擦声。
原本她还以为这是神灵的特性,以为神灵之躯就是这么厉害,但结果这竟然是黄金之躯的特性吗?
黄金之躯,黄金之躯?天哪,第一纪的那群黄金人类,该不会真的是黄金做的吧??
那白银人类呢??
易文君这样想着,而下一秒,朱尔斯便也提到了他们。
“人类因失败学会谦虚,因血肉学会畏惧。到了第二纪和第三纪的白银人类时期,他们变得像是大地上任何一个普通的神秘生物一样,虽然还拥有天赋能力与种族力量,但却大不如前。他们不甘如此,便与矮人合作,将目光投向星空,试图跳出这片大地,去往一个更新、更好的世界……但他们的胆大妄为引来了邪神的注视,打开了灾难的魔盒,令大地陷入无休止的灾难。这也是第三纪天灾纪元的由来。
“天灾纪元很短,只有短短不到百年。但对于地面上的生灵来说却漫长得过分,无数神秘生物和族群都在这个纪元消失——亚龙、矮人、地精、妖精,等等。那些传说中的生物都曾存在过,但因为白银人类和矮人的莽撞,他们又全都消失了。”
易文君听着,没有吭声,心里却嘀咕不已:
是因为白银人类和矮人的莽撞?不见得吧,对于人家“邪神”来说,祂们才是这里的主人,正神则是把祂们赶走的强盗,你们就是那趁主人不在家时到处蹦跶的小虫子。人“邪神”赶不走强盗,还不能趁强盗不在家时拍死你们这些跳得高的小虫子吗?
不用想太多,没有白银人类和矮人的试探,祂们也绝对会回来搞“大扫除”的。
朱尔斯不知易文君的嘀咕,继续说道:“很多种族都对人类有着天然的憎恨和敌视,那都是从上一纪元延续下来的,但我并不认为当时的白银人类做错了什么。在我看来,这些异族只不过是不敢敌视邪神、不敢面对邪恶,所以才挑了人类来责怪而已。
“他们肆无忌惮地将恐惧挥洒在如今的我们身上,这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知道现在的青铜人类在神秘力量上已经不再是他们的对手了。如果我们还如同当年第一纪元时那样强大,他们还敢责怪我们吗?不,他们只会将我们继续当做天神来崇拜,并且反省自己究竟哪里做错了才会令天神降下神罚。”
说到这里,朱尔斯脸上带出了嘲讽,终于在易文君面前第一次展露了他的傲慢。
但这样的傲慢也只是一闪而逝,很快,他继续和蔼微笑,看向易文君,道:“更何况,探索、思考、进取,以及永远向前的脚步,这本就是我们人类最好的品德,拉梅尔小姐,你说是吗?”
易文君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