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裴姓同族,不过跟六公子都已经出了五服,可没有侯府的少爷们金贵。”
沈妙贞洁嘴里说着自谦的话,脸上却是满足和幸福。
陈夫人叹道:“我真是佩服你,竟能放弃侯府的富贵,你有志气,这女婿选的也是一表人才,他对你可好?”
陈夫人悄声问她,没有叫裴邺听见。
沈妙贞略略红了脸:“挺好的,他虽然外表看着醋,实则心细。”
陈夫人促狭的眨眨眼:“比六公子如何?”
沈妙贞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可比六公子会疼人哄人。”
六公子那个高高在上的神仙公子,总是别人哄他顺着他,哪有他哄别人的份,他才不会像裴邺这样,伏低做小的逗她开心。
“你说他粗,哪里粗,你这夫婿分明生的英俊极了,俊中带俏,你这桃花连我都羡慕了,一个一个都生的这么英俊。”
沈妙贞捂嘴而笑:“难道义父年轻的时候不英俊?”
“他呀,就没英俊过,不过才华是顶级的。”
一个瓷盘啪的一声搁在沈妙贞跟前,把她吓了一激灵,抬起头一看,菩萨奴双手抱胸,自上而下的打量她,这种不加掩饰的眼神,实在叫沈妙贞有些难受,不自觉的就想躲开。
“大梁女人,不强壮,不好”
说完她还摇摇头,自顾自的又去炉边烤肉吃,留下沈妙贞满脸发愣,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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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小的风波, 不论是沈妙贞还是裴邺都没有往心里去。
裴邺从不自视甚高,别说人家堂堂王女是蛮族人,做出那种奇怪动作到底是什么意思, 可绝不是瞧上了他。
他已经娶妻了,有了小仙女的陪伴, 又怎么会贪婪的, 盼着自己走了狗屎运, 像那些白日做梦的读书人写的话本子一样, 动不动就有权相小姐给丢帕子诉说衷肠,要不就是有什么山野精怪化成的美女自荐枕席。
他没有那么蠢。
裴邺不能在西京久留,朝廷发出的日子是有时限的, 若不在一个月内抵达昭武军, 是要吃牢饭的。
置办了马匹,又借了金丝软甲, 行装也已经置好,要离开家, 离开妻子,裴邺心中觉得万般不舍。
刚刚成婚,他便不能陪她过年。
然而军令难违,裴邺也知道, 若不出去闯荡一番做出事业来,如何能封妻荫子, 叫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按理说, 这几天他们两个新婚的小夫妻,应该抓紧时间, 极尽缠绵才是, 沈妙贞是个姑娘家, 又怎么可能如此直白的跟他说,想不想要的话,然而暗示了好几回。
这个明明心细的男人,却装作听不懂,他仍旧体贴,就是晚上的时候不会像之前那样,每夜都会求欢,就只是静静的抱着她入睡,一夜都不肯放手。
裴邺也有自己的计较,他可不是不愿亲近妻子,事实上他想的要命,她睡在旁边就是一个巨大的诱惑,看到却吃不到,他也很煎熬。
很多男人在出征前,会让妻子怀孕,叫做留个种好传承香火。
可现在朝廷局势不明朗,万一他有个什么好歹,她带着孩儿,岂不是一辈子都要被栓在他们家,带着孩子的寡妇又怎么可能活的很好。
若他走了,他不愿她后半辈子过得如此孤苦,没有孩子的牵绊,她还能带着嫁妆改嫁,再寻一个知冷知热,疼她爱她的夫君。
他的妙儿还如此年轻,他怎么舍得。
哪怕心如刀绞,他也必须这么做,而他能尽力的就是活着回来,所以这些天,对于妻子的暗示,他就揣着明白装糊涂,绝不肯孟浪。
沈妙贞何其聪慧,明白他的思虑,也不再多提。
内搭的棉甲护膝,她给温齐也做了两套,一来是因为小公爷对她不错,她知恩图报,二来裴邺是去昭武军,小公爷也在昭武军。
她存着私心,想先示好,好叫小公爷照应裴邺一些。裴邺年岁比温齐大,让年纪小的照顾年纪大的,说出去难免不好听,但小公爷统领巡防营,是有实战经验的。比其他来,裴邺就完全是个新人。
过了几日,亲自送他出城,裴邺只是顺了顺她的头发,轻轻地抱了抱她,骑上马毅然决然的走了。
直到马和人的背影都消失不见,沈妙贞怅然若失的站在原地。
“姑娘,咱们回去吧,姑爷都走远了。”
绿儿拉了拉她的衣袖,小声的提醒着。
沈妙贞抿着唇,点点头,满脸失落的往回走,她知道自己不该如此,然而前路如此未知,她也难免觉得迷茫难过。
拍了拍自己的脸,沈妙贞打起精神,裴邺为了这个家如此努力,她也不能一直这么消沉下去。
带着绿儿去了房舍,这个房舍可不是什么娱乐的地方,西京所有的房屋买卖和租赁都在这个地方,这里的中人是最多的。
问了几个挂牌的街边铺子,稍微地势好一些的,一个月的租金就要十两以上,而且是两年起租,一次性缴清所有租金,还有押金。
西京果然不愧是富庶繁华之地,租金也比洛京高了一倍有余。
这样核算下来,赚不赚钱先不说,一年花销就得一百多两,成本太高。
沈妙贞想要开个食肆的雄心壮志,顿时就有些被打击到,这只是其中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西京因为太过繁华,既有蓬楼那样的大酒楼,也有各种各样的街边小吃。
她那点手艺,若是不能独树一帜,怕是根本赚不了钱,白白的付出。
果然想要在西京立足是没那么容易的。
无奈之下,她只能现在中人那里登记了个名字,若有合适的地方优先通知她,她多给些茶水费。
今日这一趟算是白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