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快要过完,他们也差不多该回去了。最舍不得的当属吴玥,从离开的前两天开始就闷闷不乐。在前一天晚上,约她晚上出去放烟花,李天沂欣然答应。两个人就直接驾着车来到江滩边。

    这地儿风景好,也有好几拨人来这里放烟花。月光在江面上撒下一把钻石,波光粼粼,倒映烟花的影子,漆黑的水面也开出了七彩的花。

    吴玥拉着她拍了很多照片,排累了,就坐在岸边一边翻看照片一边叹息:“假怎么这么快就放完了,好烦啊,不想开学——”

    “我也不想上班。”李天沂也叹气,“做人为什么要有这么多必须要做的事情束缚自己,好累啊。”

    “没错没错,我就想纯粹地吃喝玩乐……”吴玥一下子倒在她肩膀上,“真烦,我当初要是也考到X市就好了。”

    “没事。”李天沂摸摸她的头发,“反正也不是很远,以后你要是有空的话周末我可以去找你玩啊。”

    “啊?姐你会开车吗?”

    “呃……不会。”

    “那还是我来找你吧,顺便还能过来看一下我那个臭老哥……其实一直都没问过,你跟我哥是怎么认识的啊?”

    这事说来就话长了,她咳了声:“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就是在马路上救了个小孩差点被车撞,然后你哥就过来送我去医院了。”

    “我靠?”吴玥登时睁大眼睛,“感觉好像在拍电视剧!然后我哥就被你见义勇为的样子迷倒了?”

    “哈哈……这我就不知道了……”

    “没想到我哥倒贴倒得这么快,真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了。那你们又是怎么在一起的?是谁先表白?”

    “……好像没有特别明确的时间点,因为我们一直住在一……呸,邻居。”

    “什么?!你们已经住在一起了!?”

    李天沂一把按住差点跳起来的吴玥:“邻居!是邻居而已!”

    “可是你刚刚说住在一起。”

    “口误口误,因为经常一起吃饭什么的……”

    吴玥还是半信半疑,不过勉强信了她这说法:“你们……以后会结婚吗?虽然这话我说怪怪的,但我哥……应该也算的上是个好男人,长得也挺帅的。而且他还是第一次带女朋友回来……以前我都没有听说过他有女朋友。”

    “你是在帮你哥拉票吗?”

    她有些别扭地点头:“算是吧,我哥很喜欢你,我也……希望你们能结婚。”

    她的话让李天沂短暂地灵魂出窍了一下,突然产生了一种现实果然难以逃避的窒息感。就好像这个时间一样,到点了就必须去上班上学,干该干的事做该做的任务,该来的总会来,逃也逃不掉。

    可她现在不想逼自己做不想做的事情了。

    “结婚我还没有想过,以后……可能会想吧,但不是现在。”

    吴玥呆呆地看着她:“以后……又是什么时候呢?”

    “不知道啊,看心情吧。”

    …

    夜深了,该回去了。吴煜发消息问她们什么时候回去,她随手回了个现在就回,信号转了几圈消息才发出去。

    开车开了十分钟,等回到小区附近停好车已经接近12点了。老式小区的路灯坏得参差不齐,一盏亮一盏暗,光线幽暗,树影婆娑,冷风窜进衣服里,激起一身鸡皮疙瘩。

    气氛确实有些阴森,吴玥显得很不安,紧紧抱着她的手臂,像只小雏鸡一样缩在她身侧,走路都走得很艰难。

    “对不起……我有点怕黑。”她嚅嗫着向她道歉。李天沂摇摇头,安抚似的摸了摸她的手背:“没事,马上就到家了。”

    “姐,我……”

    她正想说什么,不远处从岔路口摇摇晃晃走出来的人影吓得她顿时停止了呼吸。远远望去,那是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手里提着酒瓶,醉醺醺的,露出的一双眼睛毫不掩饰底下的猥琐。

    李天沂听见空气中飘来的粗重呼吸声,拉着吴玥慢慢往后退,顺便问她除了这条路还有别的路可以回家吗。

    吴玥脸色煞白,呼吸凌乱,点头:“有……有,但是就是从前面那条岔路……”

    这不就说明她们已经被堵死了……没办法,现在只能先回车上了。

    她们继续往后退,流浪汉也在一步步朝她们走来,忽地咧开嘴露出仅剩几颗黄牙,直勾勾盯着她们笑起来:“小妹妹……”只这一声,吴玥顿时崩溃似的尖叫出声,拉起她就狂奔起来。流浪汉见状也穷追不舍,看起来骨瘦嶙峋,跑起来却一点也不慢,呼哧呼哧喘着大气,似乎都能闻见身后飘来的臭气。

    李天沂不认识路,只能被拉着一起跑,可不知是吴玥太慌张了还是什么,她居然被路障绊倒摔了一跤,李天沂勉强站住,来不及扶她起来,身后的流浪汉极速逼近!

    那一刻,化惊悚为力量,她气沉丹田,马步一扎,抡起手里装着饮料的塑料袋就往流浪汉脑袋砸去!声音沉闷,一听就不是颗好头,趁着流浪汉恍惚的几秒,她朝吴玥大喊:“你先跑!跑回家!”

    说着,又用塑料袋咣咣砸了两下,别说,还有点爽。

    吴玥按她说的爬起来跑了,塑料袋也被砸破饮料瓶滚落在地。唯一的武器没了,这下真的只能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