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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开门的一瞬间,艾伦闻到的那些怡人的香味、劣质香水味和烟味都不见了,扑面而来的是一阵刺鼻的血腥味。

    他本能地伸手握住藏在外套里的枪。

    麦克也闻到了,艾伦示意自己先走,率先进了房间。

    隆尼躺在雕花木双人床上,这是一张和整个房间的风格毫不相称的床,红色床单反而让血看起来更刺眼。血从隆尼的脖子上喷溅到墙壁,几乎没有挣扎痕迹,他一下就死了,多半是在睡梦中被人割断了动脉。凶手避开自己站的位置,也避免他发出声音。

    艾伦放开握枪的手,却没有放松心情。

    他和麦克都只有同样的想法——又晚了一步,又有人死了。

    这个老练的凶手,像一只悄无声息又生性凶残的猫科动物,悄悄潜入别人的房间,杀了人之后又不露痕迹地离开。最诡异的一点不正是在这里吗?无论他们去找哪一个人,追踪哪一条线索,总会被人抢在前面。

    “你能不能解释这一切?”艾伦问。

    “凶手好像知道我们在想什么,知道我们在找什么。”麦克说,“但是他又从来没有表露过自己真正的目的。”

    艾伦检查了尸体,血还是温热的,他刚死不久。可即使只有几分钟,也足够凶手离开这条短短的荆棘街。这里有很多暗道和狭缝,偶尔警察扫荡,人们只需要几分钟就能让整条街变成空巷,而小巷之外就是人来人往的马路。

    麦克往窗外看了看,穿睡衣的女人还在楼下抽烟,隐约可以闻到飘来的烟味。他们才刚结束有偿的亲密一夜,留下隆尼独自在房间里的时间并不多,凶手如果跳窗离去一定会被小巷中的眼睛看到。

    那么他会不会仍然躲在公寓里?

    艾伦做了个安静的手势,麦克心领神会。

    他们悄悄回到走廊上,一人往一个方向搜索。公寓是“待客”的地方,每扇门背后都可能有一个穿睡衣的女人。如果凶手还没有离开,不知道会藏身在哪个房间?

    艾伦倒是不介意走错房间,反正光顾这里的客人也不是什么身份显耀的大人物,有人闯进去,只会破口大骂一番了事。

    他停在一扇红色房门前,门上挂着字牌,写着“玫瑰格瑞丝”,褪色的门把上有一滴尚未干透的血。艾伦看到麦克已经挡住了楼梯,于是抬起脚一下把门踹开。

    血腥味再次迎面而来,穿红色内衣的女人仰躺在床上,和隆尼一样血溅半个屋子。

    窗户打开着,外面就是逃生铁梯。

    这时,小巷外传来警笛声。

    “该死。”艾伦低声说,才只有几秒钟,警车已经停在巷口。警察显然不是为了凶杀案来的,一下车就抓了几个在街角巷尾招揽生意的小贩和女人。警方白天突袭搜查小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时机未免太凑巧。

    是有人提前报了警吗?

    这个家伙,把每个人都玩弄于股掌之间,杀起人来也毫不迟疑。

    “玫瑰格瑞丝”本来是不必死的,凶手为了利用她的房间藏身和逃脱,随手又夺走了她的性命。

    “走吧艾伦。”麦克说,“我们不能让警察看见。”

    警笛响彻四周时,原本安静的公寓忽然嘈杂起来,好几扇打开的门里都有人衣冠不整、慌不择路地跑出来。艾伦跳出窗户,连续几个翻越下了逃生梯,转身进入一条狭缝般的通道。经过转角时,他看到那个穿睡衣的女人正事不关己地在马路边看热闹,她还不知道隆尼死在自己床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