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百口莫辩,坚持自己的说法。他的才能是真的,优秀是真的,建立在这之上的夸奖,难道不算真的吗?
他却告诉我:长辈和他说了,我不可能喜欢这种东西,这个年纪的孩子,更喜欢简单的、娱乐化的产品。
我是那种轻浮的人吗?好像是的。
应星把我的沉默当成默认,气冲冲地走了。我留在原地,又一次体会到了失败的教训。如果我在平庸的基础上不能表现得更好,会是我的失责吗?
我那时想,我再也不要看见天才了。
刃就很好,不是天才,在最合适的时候带着合适的身份出现,明明有着和应星一样的面容,却更加温顺、听话。
他住在我的衣柜,做我庇护下的可爱老鼠(脸不可爱,看着就想吐)、寄生虫、没有我就活不下去的东西,他从不谈起自己的过去,不会对我的现在作出批判。
不肯定,但也不否定。
就连被我掐住了脖子的时候,刃也没有挣扎,用那双漂亮的金红色眼睛看我,只是看着我,就令我腹中腾升一种奇妙的饱腹感。
他的身体是热的,透过衣服传来的温暖爬上我的大腿;他的脖子是热的,血管的起伏紧贴我的手心;他的呼吸是热的,微小谨慎地飘过我的耳畔,我随着它向后张望,看见了来串门的丹枫。 我先是意识到我又失责了,才意识到我不仅杀人未遂,还被兄姐的熟人看到了。
我不想被责骂,于是抛下他们离家出走。随后被白珩捡到,大概是这辈子积的德终于被兑现,老天爷打算善待我一回,我肯定得好好珍惜。
只不过镜流,那个曾经经常接我放学的我哥属下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癫,最近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
对此我有两种猜测:一是发现我没有住在曾经和她说过的地址里,二是丹枫给她透露了刃的事情。
我不希望现在平静的生活被打破,所以最近经常用电子设备查询好用的安眠药和去往外地的船票。
这样一来,陪孩子的时间又少了一点。这大概引起了白露的不满,不止一次拖着乱七八糟的医书问我上面的生僻字怎么念。次数多了,她也发现我不是在工作,问我在干什么坏事。
我说:“我在和自己玩哦。”
白露便说:“我陪你玩吧。”
我觉得吧,我家的孩子是天底下最聪明、最善解人意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