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果然不应该因为对方年纪小,就没用拳头。甩巴掌这种事情,也就是女人才会做起来毫无压力还兴致高昂。

    看看,才三巴掌,自己的手掌就红成这样,还隐隐发热,有些肿起来的征兆。男人打人,就该用拳头。

    吐槽完了和薛纹的冲突,薛绎又开想起来薛纲了。其实薛纲还是很有勇气的,但他做错了一件事情。

    当你想攻击一个人的时候,千万不要在自己和对方隔着十几米的时候,就高喊“啊啊啊啊”或者“我和你拼了”这种话。这等于是在提醒对方“我要打你了啊!你快点准备好!”一样。

    这个经典的定律,是和“反派boss抓到主角后千万别废话直接干掉对方”一样,被无数前辈亲身历练后总结出来的。

    薛绎摇头,果然这个时代的人,还是对敌经验少啊。不光对敌经验少,还不会总结经典的对战规律,这绝壁就是给自己送菜呢。

    薛绎油然而生一种“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优越感。

    对于刚刚发生的事情,薛绎是一点都没因为自己打了两个小孩子而愧疚的。别说他现在的身体也同样是小孩,薛纲平时就跟着薛纹欺负自己身体的原主。就是薛纹,还是故意杀害这具身体的凶手呢!

    从上辈子开始,薛绎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我自己过的好就好;我不占你便宜,你也别占我便宜;你不招惹我,我也懒得理你,你要是招惹我,咱俩就不死不休。以上,就是薛绎的处事原则。

    薛绎上辈子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平时绝对是个“有恩报恩,百倍报仇”的不好相处的人。

    他和人有仇,不光要当场报仇,之后只要想起来,就会从早到晚一直报仇。这样一个不好相处的人,上辈子一直被身边的人断定“一定会进监狱”,却一直遵纪守法直到死了为止连个红灯都没闯过。

    这辈子,薛绎决定保持自己的这些特点。这个世界上要脸的人太多了,只有当一个不要脸的流氓,才能碾压所有人的脸面。薛绎对自己的此时下的决定很满意。

    马车停在距离薛府有些距离的一条街上。薛绎下了马车,打量了一下四周,心里嗤笑。就知道刘氏虽然答应给自己找个地方念书,但一定不会把自己送到当年薛讯念书的地方。

    也是,刘氏又不是自己的亲妈,凭什么对自己那么好?虽说是被自己逼的,但能在金陵城里找到这么一个落魄的私塾,应该也是废了不少力气打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