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歇洛克静静地看着凯尔西,刚刚他的一番话难道对空气说的?还是杰瑞得了暂时性失忆症?
“请别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凯尔西挑眉,“去听金玫瑰,只是为了社交。你懂的,总要有人承担社交的重责。专心试剂的福尔摩斯先生不愿去,只能让我辛苦一下。”
凯尔西还叹了一口气,“上帝知道,其实我对剧院没多大兴趣,那都不如聆听西格森先生的独家演奏。您看劳苦的我如此辛劳,能求得一场小提琴独奏吗?”
歇洛克听这听着,嘴角不由微微勾起,却还是保持了平静的语气。
“音乐人西格森从不轻易出现,更不随随便便地演奏。不过,班纳特先生诚心请愿,他就偶一为之。”
凯尔西笑着点头。比起歌剧院之行,她确实更期待租屋的一场独奏,起码在那里不用虚与委蛇。
“我走一步。”
歇洛克还算有几分良心,对凯尔西给以祝福。“或许对歌剧的不感兴趣刚好能拯救您,让您不用纠结于演出者的专业水准。祝您渡过美好的歌剧之夜。”
这一瞬,凯尔西忽然觉得最后一句不似祝福。
她猛地摇了摇头,多疑的病怎么又犯了。今夜,两人没有一同去剧院,古怪的运气绝对不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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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夜晚。
伦敦西区,车水马龙,衣香鬓影。
西区有大大小小数十家剧院。近来风头正盛的无意是玫瑰剧院,其承办了来自意大利歌剧团金玫瑰的歌剧演出。
夜间十点,演出结束。
凯尔西诚如所言对歌剧没多大兴趣,只是随着其他观众一同鼓掌,无法像大多观众一般陶醉其中。
仅凭她的喜好,比起主演丝特芬妮·托比女士,更偏爱戏份不多的新人艾琳·艾德勒女士。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凯尔西来此的重点是在演出结束后,与玫瑰剧院老板布莱曼的闲谈。
西区剧院步行即达伦敦大学。
布莱曼当然知晓最近一战成名的KS研究团队,非常愿意与背后的出资者建立友好关系。
凯尔西来此也别有目的,希望趁着《阿尔卑斯山奇遇记》爆红的东风,将它改编成戏剧。
小说改编成戏剧上演,不是外行能独断专行的事。从剧本、演员、赞助、演出地等等,必须与戏剧业内人士联手合作。
凯尔西不可能自爆笔名,但不妨构造一段与络腮胡相熟的桥段,受其委托前来探探口风。
她如此费心的原因很现实——为了赚钱。以后的研究不需要经费?伦敦的高消费不需要钱?谁都不嫌弃钱多。
“真是一个绝妙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