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一扇门,凯尔西沉默地站在门后。
走廊再响起脚步声,脚步渐远,很快该要到楼梯口了。
‘咔——’
凯尔西抿了抿唇,一把拉开房门望向楼梯口,看到快下楼的歇洛克。“刚刚离开血色巴黎的汤姆,现在来找我有什么要紧事吗?”
歇洛克回头,就看到一个新造型。
或许,凯尔西的这一身份并不新,只是他从前不知道而已。
“你打算出去。”
歇洛克折回房门口,上下打量凯尔西一番。很难说街头相遇,他能否一眼辨识。“看来今夜,和我推测的有些不一样。”
“你推测的?你又推测了什么?”凯尔西示意有话快说,“什么事不能等明天再谈。”
歇洛克微抬下颚,目光落在凯尔西的右手食指上。“明天来,那就错过了。”
凯尔西只作不解,“错过?还能错过什么?”
“当然是错过一顿酒。”
歇洛克说完,凯尔西没却有承认,这是要他挑明。
“自认识以来,你偶尔会在食指上戴一枚戒指。戒指样式材质不一,比如现在这一枚和上午的就不一样,更符合码头工的身份。”
歇洛克之前没太在意,直到一周前的爆//炸发生后,凯尔西戴上戒指。
“食指戒指可以是单纯装饰品,而大众意义也表示单身且期待感情,但对你而言都不是。
在尚未普及餐具前,人们往往以食指挖取食物,也以它沾取食物试尝味道。因此,它象征着人本能的食欲。在食指戴上戒指,是为告诫自己要克制,且切勿沉迷。”
克制什么?
虽然歇洛克听过凯尔西的调酒圣手传言,但一直没见这人喝酒,往往是果汁、牛奶、清水与茶。
哪怕遇到案件困局,凯尔西至多吃几颗随身携带的自制糖,破案过程中并不会喝酒解压。
只是,滴酒不沾的人能成为调酒圣手吗?
答案必是不能。
即便如此,还能有一种解释。
调酒是必须习得的技能,人可以精通调酒,可没必要喜欢喝酒。
爆炸之前,歇洛克报以一种认知,凯尔西对酒与他对烟草是全然相反的态度。一人是无感,另一人是喜欢。
“这几天,我没在你身上找到一丝爆炸后遗症,可不同以往,你不时会轻轻转动戒指。
或许你不喜欢酒,但绝非滴酒不沾。在与危险擦肩而过后,在不愿一味克制后,你会选择去喝一杯放松情绪。”
“不过我错估了喝酒地点。没想到你选择的不是类似胖老板开的高档俱乐部,而是……”
歇洛克发现了曾经忽视的事,但他没有料到一点,凯尔西换上了码头工的衣着。 “而是劳工聚集的低档啤酒吧。以上,我没说错吧?”
一时间,走廊很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