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1 / 2)

陆北旌:“你先卸妆吧,这妆带久了对皮肤不好。我来问问你今天有没有什么意外的事?有没有什么不舒服不方便的,说出来我给你解决了。你大露哥这两天忙。”

    柳苇:“没有,都挺好的。”她回来还没见过路露,忙问:“大露哥还没回来?”

    陆北旌:“没,他还要跟本地的人吃饭谈事情,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

    柳苇乍舌,没想到路露到现在还在外面应酬,她觉得自己十一点才能回酒店已经是很辛苦了,但还是比不了。

    她说:“我这里没什么事,都挺好的。有事我一定告诉你。”

    陆北旌就是过来看一眼,今天毕竟是到这里的第一天,有不好的也都是第一天最容易出事。

    时间也晚了,他也不能多待,就站起来说:“那你们早点休息吧,明天不用早起,活动是下午四点,但不用上妆,比今天轻松得多。”

    今天是影城站台,明天是当地文化部门的活动,其实就是想借陆北旌这个大明星和《武王传》的东风搞两个招商宣传活动,等于是白给当地拉拉票,不过这种事也是正常的商务活动,只是会比当地政府直接请陆北旌来要便宜得多,他们是为了宣传电影来的,顺便去站个台,质优价廉。

    陆北旌当然是主力,梁平和她都是顺带的。

    路露还顺便谈了一个代言,不过不是给她或陆北旌,而是给梁平。当地有一款柿子醋,算是当地特产,因为当地有一种本地柿子,不好吃,但当地一直有用柿子酿醋的传统,搞特色产品的时候就把这个柿子醋给算上了。

    由于把脸印在醋瓶上不符合公司给她和陆北旌的定位,于是这个代言就便宜梁导了。

    梁导不嫌弃!梁导特别开心的捧着印着自己大头的柿子醋瓶拍照片,还上微博带货呢。

    被微博下面的评论“下一部电影是《柿子醋之恋》吗?”

    “非常好用,中性皮也可以用呢,我全家都用呢”

    “我怎么搜不到这个产品?不会是三无吧?”

    “多少明星都栽在了食品广告上?你怎么就不听劝呢,凡是进口的都别代言,回头出了问题你就等着背锅吧”

    幸好有当地政府的官微出来转发挽尊,大家才知道原来剧组去当地宣传,当地下属的县城里有这一项助农产品,入选当地的招商会。

    招商会上还有陆哥和剧组的站台呢。

    粉丝和水军纷纷转发,一目了然。

    粉丝转发“陆哥和剧组同仁”。

    水军转发:“陆哥和柳思思以及剧组其他人员”。

    梁平看转发都不带他,叹气:“转发都看颜值吗。”

    第134章 新合同

    宣传计划排得很紧,基本就是两天一个城市的走。

    所有人都在连轴转,就是想赶在热度下去之前,继续保持网民和大众对电影的兴趣。

    路露的安排里也是带了一些宣传员的,基本就是各路网媒,到当地了再跟当地的纸媒和电视新闻媒体约,能约上就约,约不上就算。

    由于在这种时候根本来不及一一审查发出去的新闻都是什么内容,路露也只给各个有合作的媒体人员发了一份绝对不能涉及的雷区,除此之外就放手了。

    雷区之一就是柳苇不能跟陆北旌出现cp或恋人之类的字眼。

    做为一个爱情电影,炒cp是一贯的宣传手段。

    但路露为了保护柳苇的形象,让她的演艺之路走得更长远一点,就不能让她在一开始就摊上贴着男明星炒作的恶名。

    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炒cp确实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把她给炒红,但随之而来的恶名却会跟随她一生。除非两人真的因戏生情,拍完电影就正式谈恋爱,过几年就去结婚。

    单纯只是炒作的话,非常败路人好感。

    追星和观影的群体是高度重合的一群人,比起粉丝,游离在粉丝圈之外,却对影视娱乐有消费需求的那一部分就是明星们最想争取的路人,他们称不上是粉,却很容易受影响,因为不是粉,就不会对明星有太高的容忍度,而他们又会对明星有一定的印象,那这个印象一旦变成坏印象,就会影响他们对明星以及明星所出品的电影、电视作品的观感。

    直白点说就是:这种观众可能记不住明星做过什么好事,但一定记得明星的丑闻和恶评。

    在路露的控制之下,陆北旌和柳苇哪怕在电影里演一对爱人,在宣传时竟然一直保持着合作伙伴的友好距离,所有发布出来的宣传资料里全都没有把两人特意放在一起说,要么单独说陆北旌,要么单独提柳苇,就算两人名字并列,后面也一定跟着剧组其他工作人员等。

    直到宣传走完所有城市,大家分别回北京时,柳苇的名声都保持的很“干净”。

    柳苇在微博上搜关于自己的评价,虽然有点千篇一律,但也有真的看过电影的观众夸她,评价她,她每天刷个不停,怎么看都看不够。

    回北京后,路露马上整理了一些代言合同,让孔泽兰拿给柳苇看。

    孔泽兰毫无疑问的成了她的另一个经纪人,当然,是在路露忙的时候帮着做一些小事,比如这回拿代言合同给她看,给她解释。

    孔泽兰很兴奋的拿着打出来的合同给她看,一一给她解释。

    柳苇则看着摊满一个桌面的合同发愣。

    孔泽兰:“一共有十一个代言合同。”

    十一个,代言,合同。

    平均代言价格在三百万到五百万不等。

    而且由于她没签陆北旌的公司,这些合同只需要给路露抽成就行。而她的助理和日常开支却仍是开在陆北旌的

    公司下——显然这不太合情理。

    柳苇开始思考要不要跟陆北旌的公司签一个普通的代理合同,就是公司可以代理她的日常事务,比如助理司机旅行开销宣传之类的,然后她可以给公司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