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2 / 2)

掌中雀 凤斐 1007 字 6个月前

    这些字全是他在留学期间写的,怎么会在梁今曦手上?

    他果然认识他, 见过他,知道他在欧洲的事,知道他大哥为他丧了命,掉进那湍急的河流里再也没起来!

    那时, 韩墨骁还是白骁, 正过着他人生中最春风得意的时光。

    白骁当年和大哥白墨卿一块在英国留学,天高皇帝远, 谁也管不着,又都是风度翩翩有钱人家的公子哥, 每日里不说寻欢作乐, 却也是前所未有的畅快和潇洒。

    白墨卿比白骁高一点,五官清俊,性格斯文, 喜欢弹钢琴,颇有点玉树临风的味道, 去了没多久就惹得许多大胆的姑娘暗送秋波;白骁长相更秀气,又白净,写得一手张扬肆意的行草, 在中国留学生里人气颇高。

    这两人站在一块, 一个比一个意气风发,丝毫不比那些洋学生逊色, 要多惹眼有多惹眼。

    那时候的天是蓝的,空气是自由的,人生是美好的,未来是金色的。生活可爱到白骁忘了自己曾经流过浪、捡过垃圾、跟野狗抢过吃的,后来才被逢春院的韩院长捡回去,取名韩骁。

    许是原先老吃不饱、又吃过一些别的苦头,韩院长坚持不懈地投喂了韩骁半个多月,这小崽子才终于放下戒备,让他牵回了逢春院。

    刚去的时候韩骁野性不改,天天抢别人的饭菜、揍其他孩子,比他大的也去挑衅,挨了打下次还敢,搅得院里每天乌烟瘴气、哭啼不止,小野狗似的。

    韩院长没办法,最生气的时候举着教鞭要打他。

    他呢,叼着从小伙伴手里抢来的饼子不撒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瞪得韩院长后背发凉。

    大抵摸透他虽然戒心重,但依然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韩院长那顿鞭子终究没忍心落下来,那之后便抓着他苦练毛笔字修心,写不完就不给饭吃,就这样一练好多年。

    后来白老爹从南方来蒲州做生意,机缘巧合下把韩骁领回了白家,请了师傅来家里教他写字,也不许他有一日偷懒。日积月累下,他的字写得越来越像样,行书更是颇有风骨。

    在欧洲的日子虽然无拘无束,但两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第一次远渡重洋,花钱也没个节制,很快就有些捉襟见肘,本想写信回家要钱,你推我我推你,终究还是不敢。

    白老爹虽然疼小孩,但也不过分溺爱,要是知道他们在外面花天酒地,少不得要派人去英国把他们捉回去家法伺候。

    后来两人合计一番,决定各凭本事。白墨卿教女同学弹钢琴,白骁写字拿去卖,剩下的时间给其他留学生写写作业、做做论文。

    两人狼狈为奸,一拍即合,如此厮混了许久,倒也把缺钱的事对付过去。

    可韩墨骁不记得卖过字给一个叫梁今曦的,且梁四爷这张脸极有识别度,如若见过,韩墨骁不可能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