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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雾弥漫 白桃苏打 1030 字 7个月前

    那个人叫作闻砚,是他只在嘴边默念过一次就喜欢上的名字。

    他默默地关注着闻砚的所有动向,像个小痴汉一样,会因为闻砚开心而开心,会因为闻砚难过而悲伤,不知不觉中,闻砚竟然主宰了他的喜怒哀乐。

    他开始渐渐意识到,他那不同寻常的关注和闻砚在他心目中特殊的地位,早早就被人类赋予了定义。

    古时叫心悦,而现在,叫作喜欢。

    闻砚生得那样夺目,又那样优秀,关注闻砚的人又何止他一个?

    从小到大,闻砚收到的男男女女的告白多不胜数,但好在,闻砚从来没有松口答应过任何一个人。

    闻砚高三那年,有个女生拿着一个粉红色的信封,把人堵在了教室门口。

    说喜欢他。

    然后毫不意外地被拒绝了。

    或许是因为被拒绝之后哭得太过惨痛,他在窃喜之余,悄悄地跟上了那个啜泣的女生。

    抱着一种近乎恶劣的心态,想要去看看她的下场。

    他一路跟在她身后,听见赶来安慰她的朋友劝她:“怎么就是喜欢了?你只是被他的外表迷惑了!”

    女生摇了摇头,咬定:“不,我就是喜欢他!”

    朋友问她:“你怎么知道你是真的喜欢他,而不是一时的冲动?”

    那个姑娘哭得抽抽噎噎,但还是一条一条地给闺蜜叙述:“我当然知道什么是喜欢,我不敢和他对视,可我的眼睛总是追逐着他的身影。

    “我有一点儿小气,可我的所有东西都想和他分享。

    “我喜欢睡懒觉,但我愿意每天早起给他买早餐。

    “我不喜欢高我太多的男生,可如果是他的话,高矮胖瘦都可以……

    “喜欢上他之后,我觉得自己哪儿哪儿都不好,都差劲,他是我变好的动力!”

    她说一条,他对一条,她说一条,他对一条,对到最后,他拍了拍脑壳恍然大悟:“噢,原来我喜欢他。”

    那一瞬间,他所有失控的情绪、出乎意料的言行似乎都得到了解答。

    ——噢,原来我喜欢他。

    他满心欢喜地回到闻砚身边,看了一眼闻砚精致的侧脸,又安静了下来,怀揣着自己的小秘密,静静地守着闻砚,胸膛里是怦然跳动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