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5节(2 / 2)

火力为王 如水意 2345 字 6个月前

    罗拉也在看,但她真的不适合这种工作,所以她早就困了,但是她依然在看对她而言陌生且繁琐的文件。

    不过罗拉又担心自己回漏过重要的东西,所以她也只是先粗看一遍,看过之后还得给高光再看一遍。

    就是那种想帮忙,却又觉得自己帮不上忙的感觉很糟糕。

    所以能给高光倒个咖啡什么的事情,也可以让罗拉很放松,让她觉得自己能派上些用场。

    把一杯咖啡放在高光手边的时候,罗拉看到了高光面前的那张照片,她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道:“枪用的不对。”

    “嗯,不对。”

    随口应付了罗拉一句,高光端起了咖啡杯,但是他没喝,脑子里突然就开始轰轰的响着一句话,不对。

    高光猛然放下了咖啡杯,重新拿起了那张照片。

    西蒙斯在打猎,照片是他收获满满之后和猎物的合影,但是有个问题,他的枪用的太小了。

    在德克萨斯州,猎物的种类不算少,但是主要的猎物有两种,就是对农场有害的入侵物种野猪,对牧场有害的郊狼。

    而鲁格.22步枪因为用的是.22子弹得名,枪很小,很轻,后坐力小,威力非常小,也就能打打兔子野鸡之类的小动物,打狐狸和郊狼这种小体型的食肉动物也行,但是距离都不能超过一百米,因为子弹的威力太小了。

    对美国这个枪文化极度发达的国家来说,打什么猎物用什么枪是常识,或者反过来,用什么枪适合打什么猎物,这真的都是常识。

    打野猪该用至少.223以上的子弹,也就是5.56毫米nato弹的民用版本,但是基本上,或者现在很流行的.300blk子弹,打稍微大些的野猪都会用上.308子弹,当然,追求大威力而不是够用就好的话,那么.308win弹,或者.30-06子弹,甚至是.338马格南都没问题。

    但是用.22lr子弹打野猪,不能确保一击毙命的,这对狩猎文化很发达的美国来说,是不人道的行为。

    先不说用什么子弹把动物打死是否人道这种事合理与否,就说对于一个得克萨斯的猎人来说,还是有钱有地位的人,用鲁格.22这种廉价老步枪打猎就不对。

    怎么比喻呢,就像高光开一辆桑坦纳去泡妞一样。

    放下了咖啡杯,高光拿起了照片开始仔细端详。

    而涉及到了自己的专业领域,罗拉往高光身边凑了凑,跟高光一起开始端详照片。

    “这野猪……也不对,中枪的位置不对。”

    罗拉皱起了眉头,她从高光身侧伸出了手,指向了照片里最大的一头野猪,道:“腹部中弹,一个合格的猎人怎么可能打野猪腹部,这一头野猪……让我仔细看看。”

    罗拉拿起了照片,她仔细的看了很久,然后她疑惑的道:“没有枪口,心肺区没有中弹,侧面没有伤口,那就是正面中弹,如果是正面中弹的话会是哪里?为什么要射击正面?”

    高光伸手又从罗拉手上把照片拿了回去,然后他开始沉思。

    罗拉是阿拉斯加荒原上的猎人,别人打猎是为了娱乐,而她打猎是为了吃肉,是为了生存。

    打猎,如果是为了获取肉食,或者仅仅是为了成就感,也该瞄准动物的心肺区打,只有这个位置可以确保猎物一枪毙命,而往屁股上打一枪,猎物可能跑出去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直到失血过多才缓慢而痛苦的死去。

    但是看西蒙斯这张照片上的猎物,竟然没有一头是心肺区中弹,凡是能看到弹孔的,竟然全都集中在了肚腹部。

    真正的猎人绝不会打动物的腹部,虽然同样是必死,但打中腹部会让猎物痛苦很久却不死,还是抛开人道主义不谈,单纯是打中猎物之后,会让猎物跑出去很远很远,最后会死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那就成了单纯的杀戮,和打猎是两码事。

    高光吸了口气,道:“枪用的不对,猎物中枪的位置也不对,这不是打猎,这是……”

    高光把照片递给了罗拉,然后他一脸严肃的道:“用小威力的枪打不致命的位置,让猎物至少痛苦上好几个小时,甚至是几天之后才死,这就是虐杀。”

    罗拉点头,然后她很不解的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打猎的时候会带两把枪,一把小口径的叮叮枪打小猎物,一把大威力步枪用来狩猎驼鹿驯鹿或者棕熊,如果我想猎取皮毛,比如北美灰狼或者猞猁还有紫貂,我会用捕兽夹或者套索,但我绝不会用一把叮叮枪朝着一头鹿开上一枪,我不会那么做。”

    高光突然道:“还有一张照片,找!西蒙斯用一把巴雷特狙击步枪打猎,更早一些,我有印象,只有枪没有猎物照片,但是他在荒原上,哪里最多的就是土拨鼠,绝不会有熊或者鹿这样的大型动物!”

    罗拉皱眉道:“就算打大型动物,也不会用巴雷特啊。”

    高光开始兴奋了,他急道:“把所有有枪的照片找出来,别的一概不管,一定还有,开始找吧。”

    从看过但没在意的资料里找出了一张照片,一张西蒙斯端着大狙的照片,可西蒙斯不是在靶场射击,因为他穿着猎服,而且是趴在地上射击的。

    两张照片,风格迥异,唯一的共同点是用的枪不对。

    按照时间顺序的资料里有枪出现的照片极少,直到快速翻看西蒙斯五十多岁的照片时,罗拉突然道:“有了!”

    罗拉把一张照片放在了高光面前,她一脸兴奋的道:“还是打猎,但不是用枪,是标枪,或者叫长矛,最后结束猎物生命的是一把长矛。”

    这次的猎物是一头硕大的棕熊,而棕熊身上能看到明显的好几处伤口,不可能是枪伤的伤口。

    高光拿过了照片,虽然没有看到枪,但这却是更加重要的发现。

    细看了两眼,高光若有所思的道:“随着年纪的增长,西蒙斯打猎的方式越来越危险,越来越刺激了啊,这说明什么,是什么呢?”

    第954章 绝配

    好像发现了突破点,虽然不知道这个突破点现在有什么用。

    但是高光和罗拉依然很兴奋,尤其是罗拉,因为是她发现了西蒙斯用的枪不对,猎物中枪的位置也不对。

    同为天才射手,高光和罗拉可不一样,高光是擅长军用枪,手枪,他擅长的是打人。

    对猎人来说手枪几乎没什么用,所以罗拉虽然现在是狙击手,但她对猎枪更加熟悉,而她的射击目标嘛,自然也是动物远远多过了人。

    不过高光和罗拉有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对射手的心理一定很熟悉,毕竟是自己最擅长的领域。

    而擅长打人和前半生都在打猎的罗拉一起查西蒙斯在射击或者打猎的时候有什么异常,那只能说是绝配了。

    罗拉找到了第三张明显异常的照片,而高光找到了第四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