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2)

山雨欲来风满楼。

    文清镜始终相信自己感知危险的能力:这似乎是她与生俱来的敏锐。谁才是制造危险的源头?是洛文还是雷耀扬?不过眼前的警报尚未解除,她只能先将种种考量抛之脑后。

    “文小姐,今天出个外勤吧?”

    此时文清镜揣着礼貌假笑走到桌边,敛起衣角尚且来不及坐下,一时间反应停滞,伸出去拿茶杯的手卡壳般地停在半空中,愣愣回一句:“啊?好啊?好的。”

    不等她话音落下或是拿住那只茶杯,雷耀扬便站起来越过她往门边走去,而原本就坐在门背后的一个年轻男子速度更快,一个箭步冲上前拧开房门,另一个起先站在雷耀扬背后的则紧跟大哥脚步,以风卷残云的速度越过文清镜往外面去了。

    只有文清镜,刚刚收回了自己的手还没来得及推开椅子,一双腿被卡在椅桌之间,微微屈着腿站着等他们从自己身边一个个走了才从中费劲挤出来,随着他们往外面走。

    说是走倒不如说是伴着他们游荡。

    她不知道目的地、不知道此行为何、不知道自己要干嘛,十几分钟前的内心震荡涟漪未散,没来得及思考也没来得及与任何人沟通就被卷在一大群社团分子中往未知之地而去,思虑万千但尚无头绪,还得在人前强装镇定。

    这个鸟班一天都不想多上了。她宁愿今晚上街随机挑一个人来杀,这个鸟班一天都不想多上了。

    到了茶楼门口,她眼看着雷耀扬上了一辆平治扬长而去,留下她和另几个肌肉快从衬衣里闯出来的大个子男人站在路边面面相觑。

    这是要干嘛?

    她打定主意不说不问,在几个男人间装聋作哑,兀自按兵不动、沉默以对。

    不过片刻,又一辆车驶来停在茶楼门口,不知道是谁推了她一把、又是谁的手打开了车门,推搡拉扯间她就被几只手塞进车里,还在仓促间弄掉一只鞋。

    这双算得上是文清镜的爱鞋。之前有一天和同学逛街,几个人且行且逛,她就突然间看见了旁边橱窗里的这双女士皮鞋,莫名地就很想试试,可进了店才发现恰好已经没有她的码了。店员看出她的跃跃欲试,怂恿她试穿更大码的,她一时上头,穿过后明知大了不合脚也爽快买下,自动屏蔽了踢踢踏踏的脚感。

    这鞋子大了一码容易掉,穿在脚上就像趿拉着一双拖鞋,但她就是喜欢这双鞋,一种没来由的喜欢。所以今天穿着它上班,结果却是她痛失爱鞋。

    可今天她偏偏决定闭紧嘴巴、不说不问,此时只能看着不断倒退的街景在心里沉痛追悼那只爱鞋,好在今早出门穿了袜子,还不用赤脚踩在地上,不然和酷刑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