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窗摇下, 伸出了一双颤抖的手,充分表明了主人本身的怂。
“下车!”沈文钦不客气吼。
一个消瘦干巴巴的男人从车上下来, 眼神到处乱飘,嘴唇颤着,双腿不自然地弯成圆圈状,被那么多只枪指着, 他已经吓得都忘记该怎么站了。
“别开枪别开枪, 警官先生, 我啥事都没做啊。”
几个警察走过去,把车子后尾箱,座位底下, 到处都检查一遍, 看有没有藏人,但都是空荡荡的。
“什么事都没做?”沈文钦冷笑, “那这辆车是你的吧?”
“不不不!”贼眉鼠眼的男人疯狂摇头,“我我、只是在路边捡到一辆车,打算开去警察局的,这不是我的车!我跟它没有任何关系!”
沈文钦两步上前,利索地捉住他的手臂往后一压,笑着问:“我怎么不知道附近新开了个警局?”
“没有没有,警官先生,我只是不认路而已,我路痴。”男人不敢反抗,努力为自己辩解。怎么都没想到偷辆车,那么多持枪全副武装的警察追上门来。一看就知道事情不简单,怀疑自己偷了某个黑社会的车。
“这样啊,那去监狱的路你认得吧。”沈文钦体贴地拍拍他的肩,下一秒,语气陡变,严肃冷漠,“你因涉嫌一起绑架谋杀案被捕,你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但你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偷车贼顿时急得满头冒汗,简直快疯了,“我怎么可能杀人,我只不过偷了部车而已,你们别抓不到犯人拿我乱充数!”
应深戴着手套,探头进车里,看有什么线索。不管是座位上留下的发丝,还是什么奇怪的痕迹,都值得留意。
在副驾驶座地板很前面的位置,有一个还算清晰的泥脚印,很大,至少43码。
应深抬头,对沈文钦说:“我找到一个脚印。”
沈文钦押着偷车贼过去,审问:“这是你留下的脚印吗?”
男人立刻坚定摇头,“我都不知道这里有脚印。”
“抬脚。”
男人立刻配合地抬起,方便他们比对。确实和脚印不符,这人太矮小了,而那个脚印的泥土分布均匀,也不像是有人故意穿大的鞋子。
“你碰过车里什么东西?”应深问。
男人迅速一口咬定:“我只在驾驶座上待了二十分钟,开车而已,绝对没做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