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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 鉴证科从死者下体检测到了DNA样本。警方大受鼓舞, 并提取了托雷斯的DNA进行比对。只要在莎拉身上检测出的证据,跟托雷斯一致, 就可以落案起诉他。

    谁知,鉴定结果却显示, 两份DNA样本, 并非同一个人。

    而在现场找到的那把水果刀, 因为被水洗过, 加上消毒水处理, 鉴证科用了复杂的还原技术, 才提取出少量的DNA。检测以后发现, 与死者下体检测到了DNA样本,为同一人。

    这似乎就可以说,抓到这个人,就能破案了。

    然后,警方很快从留有案底人员的数据库中,锁定了另一个嫌疑人斯宾塞。

    这人是个惯犯,有多次入室盗窃及一次涉嫌抢劫的案底。

    警方要拘捕斯宾塞,赶到他家时,却发现这人已经潜逃,不知所踪。然而,警方在斯宾塞家中,找到了一把弹簧刀跟一只右脚的运动鞋。运动鞋被证实与莎拉家中浴室的血脚印花纹相符,基本可以判定,出自同一双鞋。华都警局立即发布通缉令,随后发现,斯宾塞买了逃往墨西哥的机票。

    警方迅速出动,在一个偏僻的小机场抓获斯宾塞,将他带回华都警局受审。斯宾塞供认称,他当晚用自行配置的万能钥匙潜入学生公寓,只是想偷点东西。谁知,他却发现了单独在家、年轻漂亮的莎拉。虽然他强行与莎拉发生了关系,但是全程莎拉都表现得很害怕,并没有大喊大叫的呼救,所以也没杀死她。而且,他带得弹簧刀,根本都没有拿出来过,他也没有刺伤过莎拉,不是他干的。

    但是,警方不肯相信他的供词,莎拉身上有明显被殴打的伤痕,身体里检测出了他的DNA,以及浴室的那枚血脚印,也被证实出自斯宾塞,还有水果刀上检测出来的DNA,他几乎无可抵赖。

    斯宾塞辩称,他当晚跟死者发生关系后,正在公寓里找财物,忽然听见门外有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听到他们拿钥匙开门,他只好打破窗户玻璃翻出窗外。可能当时过于慌张,就掉了一只鞋,也没注意掉在哪里。

    约瑟夫看到这个细节以后,非常重视,怀疑回来的人就是丽贝卡和托雷斯,立即叫警员详细询问。

    这时,鉴证科验证过斯宾塞的弹簧刀以后发现,上面的确没有受害者的任何DNA。

    斯宾塞反复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景,很肯定地说,回来的两个人,是年轻的一男一女,当时,大概是凌晨一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