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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警官 卓牧闲 1022 字 7个月前

    职务级别差不多,但不能因此不尊敬长辈前辈,韩博放下电话,暗暗提醒自己下次回丝河一定要去所里看看,顺便给他带几瓶酒。

    昨天忙着补觉,晚饭没吃,一直睡到天亮,自然不会看电视,就算看也不看思岗新闻。

    可能局里通知过,看得人真不少。

    刚翻开留守民警的工作日志电话又响了,这次是城西派出所长,聊得同样是抓捕解救行动上电视的事。紧接着是丁湖派出所长,然后是刑警四中队程文明。

    “韩局,你这次不是功臣,是英雄,打拐英雄!解救出那么多妇女,集体一等功跑不了,个人一等功不是没可能。照这势头,公安部一等英模、全国劳动模范指日可待,将来高升了发达了别忘兄弟……”

    一如既往地阴阳怪气。

    谁跟你是兄弟?

    对这个刑警中队长韩博谈不上多反感,一样没什么好感,敷衍道:“程队,借您吉言,真要是有那一天,我一定提两瓶好酒登门致谢。”

    “我又不是庙里的菩萨,用不着登门还愿。”

    ……

    越扯越没边,他的嘴跟马志功有一拼。

    想到即将上任的指导员一样以“能喝酒会吹牛”著称,韩博不禁皱起眉头。

    其它事先放一边,先做好本职工作。

    上任公安特派员以来一直忙这忙那,根本抽不出多少时间下村,研究王燕、小单、陈猛和安小勇的工作日志,成为现阶段了解辖区情况的唯一办法。

    可能是刚调到一个新地方,也可能与他们想进步、想尽快“转正”有关,从工作日志上能够看出他们工作做得比较踏实,发现辖区存在不少问题。

    人家管不管是人家的事,自己辖区不能不管。

    韩博打开笔记本,列出一个提纲,然后去学习室拿来十几本法律书籍,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可适用的法律条款。

    好几人参加自学考试,在自学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法律条文,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刚搞起来的学习室有不少。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及省市县的各种“决定”、“通知”和地方法规学习室没有。

    给一起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前段时间刚调入县法制办的“老同学”沈如明打电话,各种法律法规他那边比较全面。人很帮忙,听完大概情况,迅速找出一些能适用的文件,用传真机传真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