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不查,一查绝对能查出问题,只是或多或少罢了。
难怪省国税局会派一位处长过来坐镇,难怪两位市国税局长大晚上跑柳下来。
他们是垂直管理,不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有自己纪检体系。两位局长相继表态,会安排局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加入专案组。
徐处长微微点头,侧身道:“小韩同志,在侦办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线索,请你们立即移交给我们的纪检干部。必要时,请你们协助我们国税系统的纪检干部对相应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是!”
“再就是对涉案企业的处罚,你有律师资格,精通法律,应该非常清楚一事不能二罚。对情节显著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请及时将案件移交给我们国税部门。周处长,我感觉法制组设置得非常好,我们国税可不可以安排几个同志加入法制组,和小韩同志一起核查相关案件。”
单位利益,部门利益。
到他们这个层次不是争那点罚款返还,争得各自部门的权力。
周处长果然不是“好好先生”,涉及到公安机关对经济案件的管辖权寸土不让,磕磕烟灰笑道:“徐处长,我们应该相信小韩及法制组其他同志的能力,限期办结,侦办压力本来就很大,来那么多人搞一块不合适,太乱。”
徐处长碰了个软钉子,立马干咳了两声,似乎在掩饰这个小尴尬。
周处长笑了笑,接着道:“小韩同志,徐处长的话你也听到了。在审核时一定要把好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情节显著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给国税部门。”
列席会议是没资格说话的,被问到也只能说“是”或“不是”,韩博点点头,又说了一个“是”。
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思岗县公安局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次,市局之前同样没怎么接触过。
印象中侦办过两三起这样的案件,全是国税局移送过来的,在公安这儿过了一下手,又移送给了检察院。说白了就是让他们借用看守所,羁押过几天人,结果法院判缓刑,人最终还是放了。
“02.28案”公安部督办,可见这样的案件今后主要归公安侦查。
在孟副局长看来,这个案子对市局极具示范意义。
问题那么严重,依法创收那么有搞头,市局应该设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各县局应该跟思岗一样设立经济犯罪侦查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