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韩局,我们正在新庵县柳北乡东风闸口附近河段,盘查船号为东州港河牛173号货船。船主及船工反映,4月20日上午9点半左右,他们在张化河段遇到一条老乡的货船,船号为东州港河牛349。349船主跟他们说4月19日下午5点半左右,在柳下砂石场码头附近河段,见到过一具样子很恐怖的浮尸。经常在长江下游及两侧内河航道跑,他们不是第一次遇到水漂,怕麻烦,没报警。跑船的人比较迷信,感觉遇到这种事很晦气,担心带来霉运。349号船主及船工当晚没买到鞭炮,第二天一早停船上岸准备买鞭炮放放,也就是在那儿遇到173号船主及船工的。”
这就对了,一具尸体漂在河中央,柳下河航道又船来船往,怎么可能没第二个人看到。
韩博想了想,分析道:“下午5点半左右在沙石场附近河面,我们分局接到报警是晚上8点37分,8点55左右抵达现场,当时尸体在堆煤场码头南约70米,也就是说3个多少小时,往南漂了不足两公里。河水流速不快,当天下午及当晚风力不大,风速不快。5点半之前容易被发现……也就是说基本可断定尸体是从北往南漂的,再结合尸体相对完好等情况,我们基本可判定抛尸地点在柳下砂石场南北两三公里河段!”
这是一个重大发现,高长兴激动得无以加复,笑道:“韩局,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只要能缩小抛尸范围,我们就能集中力量针对性摸排,就能查到蛛丝马迹。”
“好,太好了。我先审你们刚抓获的销赃嫌犯,你立即与王大和程队通报这个情况,你们一起研究研究,看怎么调整部署,看接下来该怎么查。”
第248章 大案小案
大案要侦办,小案一样要侦办。
结束通话,韩博回到讯问室亲自审姜海霞,亲自做笔录。
废旧物资回收点是销赃的主要渠道,公安将其纳入特种行业,治安部门对他们严格管理,刑侦部门把废旧物资回收业作为“阵地控制”的重点之一。
要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要严格遵守“出售人无身份证明的禁收”,“物品无来源证明的禁收”,“电缆、井盖等《废旧金属收购业禁收物品图录》中列举的专用器材禁收”的“三禁收”措施。
这对年轻的夫妇居然钻柳下河位于两市交界无人管的空子,在柳下河思岗(新庵)河段、在两县公安眼皮底下整整无证经营五年。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押二人上岸、暂扣二人的船时,高长兴让他们把贵重物品带上。光现金就一万三千六百多,存折里的存款高达七万四。据姜海霞刚刚交代,她们在老家还盖有一栋三层小楼。
收废品能赚钱,但也不可能这么赚钱。
这里是思岗最普通的几个乡镇,对岸经济稍好一些,也只是江北地区的一个小县城,捡破烂的都很少,哪有那么多废品。
能够想象到,她们过去五年,不知道在思岗和新庵一带,收购、窝藏、销售过多少赃物。
“公安同志,一不偷二不抢,你们凭什么抓我?”
“老家总发大水,地里没收成,只有出来讨生活。人家背口袋子、捧个碗,挨家讨饭,回老家再管村里乡里要扶贫款。我们辛辛苦苦做点小生意,自己养活自己,不给政府添麻烦,怎么就犯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