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有重大嫌疑?”韩博拿起筷子问。
“跟被害人的死亡时间能对上,如果他没嫌疑,走的时候为什么一个人,为什么慌张。再说不管他有没有嫌疑,一样要搞清其下落,搞清他和被害人身份。”
“这倒是,”韩博想了想,又问道:“王大和程队在做什么?”
“他们凌晨6点多去城东分局开过一次碰头会,一致认为邹某和被害人不住旅馆,无意中避开我们公安部门的特业管理,但只要认真查还是能查清其身份的。他们出门在外,不可能把赚到的钱总放在身上;他们老家有亲朋好友甚至有孩子,不可能总不跟老家联系。结合我们二次摸排和新庵方面摸排掌握的情况,基本上搞清了他们过去5个月的活动轨迹。从李庄到丁湖,从丁湖到良庄,从良庄到永阳,再经良庄到新庵。春节没回老家,在梁湾一个倒闭的村办厂过的。新庵那边新庵查,我们这边王大和程队查,重点放在邮政所和有公用电话的商店,看他们有没有给老家汇过款,有没有给老家打过电话。我们这边外来人员很少,只要汇过打过应该不难查。”
“嗯,这是一个方向。”
局长和教导员休息,所有情况反馈在自己这儿,必须全汇报完。
刘旭再次看看笔记本,不无兴奋地汇报道:“韩局,我们的判断没错,凶手是在砂石场附近河段抛尸的。今天一早,一个老师傅从河里捞出一个棉花包,用编织袋缝制的那种大的。由于包底容易磨破,所以缝制时一般用粗布缝好几层,跟做布鞋纳鞋底一样。以前卖棉花、现在卖茧全用这种棉花包。新庵刑警队技术中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勘察发现包底有血迹。”
“有没有砖头之类的东西?”
“不是砖头,是砂石场附近随处可见的碎水泥预制块,大大小小一共七块,挺沉。唐所说爪子勾不来,只能把棉花包拖到河边,是水上派出所民警蹚在水里捞上来的。”
那边杂草丛生,靠省道的堤上有一排杨树,晚上在河边抛尸一样不会有人注意。
韩博追问道:“现场有没有勘察?”
“勘察过,时间过去太久,期间下过几场雨,没发现血迹,无法确定是不是杀人现场,只能基本上确认是抛尸现场。”
听了这么多,韩博突然想起一个最关键的问题:“认尸结果呢,新庵那边有没有安排民警带见过死者的人去认尸?”
“安排了,凌晨4点多去的,先后去过三批,确认无误,尸体就是小红。”
恩恩爱爱的一对小两口,怎么会突然间反目成仇,痛下杀手呢!韩博不认为邹某会杀小红,可是又无法解释邹某走时的反常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