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老实巴交,四婶人更好,小时候家里夏收秋收忙不过来,根本不用喊他们两口子就去帮忙,现在人遇到这么大难事不能不管,一条人命!
关键“陈二先生”开得是诊所,不是医院。
诊所就是他家,就他一个医疗人员,怎么诊断的、打什么针、有没有询问过敏史,这些一无所知,没任何记录。更令人抓瞎的是,他不是非法行医,他有证,什么记录都没有只能说明他没按规定接诊,无法证明这是一起医疗事故。
韩博想了想,低声问:“四伯,卫生局怎么调解的。”
“赔10万,一个大活人就值10万,小博,你说我能答应吗?”
“你是怎么想的?”
“最少30万,少一分都不行!”
人命关天,卫生局应该不可能跟他所说的一样被“买通”。
毕竟四婶患病已经很长一段时间,镇卫生院怀疑是胆结石,让去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因为舍不得花钱,不愿意去县人民医院看。
换言之,到底什么病都不知道。
尸体火化了,遇到这种事卫生局能怎么办,从“和稀泥”的角度出发,责令诊所关门,吊销“陈二先生”行医资格,让“陈二先生”赔偿10万,卫生局“和”得很漂亮。
10万和30万差距太大,找人、上访,又能解决什么问题。
韩博权衡一番,提议道:“四伯,如果你认为10万太少,事实上10万确实太少,你干脆请一个律师去法院起诉,律师可以调查,法院一样会调查,搞清楚事情真相,到时候法院会作出裁决。”
“这事你们公安局不管,你们公安局不是有法医么。”
“我们公安是有法医,不过只负责自侦案件的法医检验,也就是刑事案件的法医检验。你这属于民事案件,除非法院指定,否则我们无权管。”
……
帮不上忙,只能留四伯吃饭。
让姐夫李泰鹏请他去院子里跟婆爷爷婆奶奶说话,接待下一位不速之客。
孩子不懂事偷摩托车被公安抓了,能不能交点钱把人保出来,能不能不坐牢。开什么玩笑,要是帮这忙,该去坐牢的就是自己了。
兄弟在外打工时跟人打架,把人打伤了,重伤,判三年,能不能保外就医,保外就医要是不行,能不能找找关系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