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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警官 卓牧闲 1029 字 7个月前

比如港方在接受内地司法机关提出的移交请求时,首先会考虑嫌犯移交给内地司法机关会不会被判死刑,只要有可能他们就不会移交,除非内地司法机关作出不判死刑的承诺。

    再就是嫌犯的身份。

    如果嫌犯是内地人,在内地作案逃往香港的,只要不会被判死刑,他们会考虑移交。但嫌犯如果是香港人,哪怕只是拥有香港居留权,香港的一些法律界人士非常敏感,会认为这涉及到香港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会把香港籍嫌犯移交给内地。

    一国两制,在其它方面没多大问题,在司法协作上问题很大。

    香港方面不会轻易把香港籍嫌犯移交给内地,内地一样不会轻易把在香港犯过事的内地嫌犯移交给香港司法机关。

    前段时间刚发生一起影响不小的经济案件。

    一个东海籍的富商涉嫌“操控证券交易价格”和“虚报注册资本”,涉嫌伙同他人诈骗香港一家上市公司股东而被香港方面通缉,他跑回东海,被东海市公安局抓着了,涉及到司法主权,不可能把中国人移交给外国司法机关,同样不可能把人移交给香港。

    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指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难以采取行动,因短期内内地与港难以达成罪犯移交协议。香港廉政公署则对外称,若该嫌犯进入香港,或前往与香港有引渡协议的国家,即会采取拘捕行动。

    由此可见,余绍东要是逃回香港,要是把赃款转到香港,想把他绳之以法,想把赃款追回来有多难。

    必须要做最坏打算,就算人抓不回来也要把钱追回来!

    韩博不敢再耽误时间,爬上越野车给张副厅长打电话,汇报自己的担忧。

    贵省不是东广,省厅与香港保安局、警务处几乎不打交道,之前没什么交流,顶多是组团去走马观花考察考察。

    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好,张副厅长认同他的担忧,可对这些确实不太了解,低声道:“韩博同志,你是法学硕士,你去香港警务处参观考察过,你认为我们应该做哪些准备?”

    “张厅长,我认为现阶段直接找警务处没用,找保安局,找律政司都没什么作用,当务之急是防止余绍东潜逃回香港之后把赃款再转移到国外,当务之急是控制住钱!”

    “怎么控制,找谁能控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