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呢,王律师,香港是有法律的!”
“他们可以引用一些案例,甚至会沿用一些国际司法合作惯例,会作一些特殊安排。内地警察说得没错,法律是人制定的。”
“怎么能这样,王律师,你一定要帮我!”余绍东急了,生怕被移交。
“影响力,现在拼的是影响力!用你换那两个人,市民只会拍手称快,没人会替你喊冤。”
“立法会呢?”
“一样,要知道如果交换,内地同样要作出妥协,这无损香港的司法独立,无损香港拥有的终审权。”
原来犯事居然要犯出影响!
余绍东彻底乱了阵脚,紧攥着他胳膊问:“现在怎么办?王律师,求你,只有你能帮我。”
“只有赌一把,跟他谈谈。”
“他不给承诺,不给特赦书,凭什么相信他?”
“余先生,他说得对,你别无选择,只能赌。不过要是他承诺给特赦书,我们反而不能相信,因为据我所知,内地司法机关只作出过不判死刑之类的承诺,除了一些政治犯,从来没特赦过任何人。”
“他的承诺能兑现?”
“我们可以找媒体,只要谈妥条件,就把内容爆出去,把生米煮成熟饭,把谈判结果变成事实。到时候他就不能出尔反尔,因为他们要考虑到香港民意。”
不能拿下半辈子开玩笑,余绍东权衡一番,咬咬牙:“好吧,跟他谈谈。”
他们投鼠忌器,其实韩博心里一样没底。
光一个蔡兴斌,只能换回堆在香港海关的几千万赃款。想把余绍东抓回来只有一个办法,用东海市的那个大骗子跟香港方面交换。
然而,这涉及到司法主权。
不可能把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内地公民,双手送到资本主义法庭受审。
在一些地方,在一些领导心目中,比如在老卢看来,骗本地人的钱是混蛋,一定要从严查办,要是能骗香港人,能骗外国人的钱,那是本事!
总之,用周某交换不现实,想把余绍东抓回去不是一两点困难。
再次回到问话室,韩博心里有底了。
余绍东请的律师虽然上当受骗,并不意味着他不具备专业素养,只是他不了解内地,而是用衡量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方式来衡量内地。
“说吧,能退还多少赃款?”不等王律师开口,韩博直言不讳问。
“韩警官,您能作出什么样的承诺?”
“如果积极退赃,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我可以向上司申请不请求香港方面移交,这是底限。换句话说,您的当事人依然是我们公安机关的通缉犯,只要再进入内地,只要被我们发现,会毫不犹豫实施抓捕。”
说得很怕人,其实就是永远不许回内地。
王律师此刻表现得很专业,追问道:“澳门呢,如果我的当事人去澳门,内地公安会不会要求澳门警方为难我的当事人。”
“当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