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第121节(1 / 2)

“国王想休掉皇后,扶持情妇上位,不过教皇不准……”江思印惊叹不已,“这个国家居然是一夫一妻制的?真不错呢!”

    他爹就只有他娘一个,当年死活不肯纳妾,出家后更是心静如水。

    受父母影响,江思印自然对这个制度很有好感。

    出身贵族的船长耸耸肩,理所当然地说:“妻子自然只有一个,情人可以有无数个!不过要是像你们大庆那般可以纳妾,国王估计就没这个烦恼了。”

    今天船长难得没事,决定带父子俩出去逛一圈,让他们领略王城的美好。

    作为妇女之友的某位大师倒觉得这个国家的制度还不错。

    像大庆,皇后只能死,没有休的,算是高危职业!这个国家的皇后还能改嫁呢,在大庆,别说皇后了,妃子想改嫁都千难万难。

    当然,现任大庆皇帝就不说了,他生怕自己儿子被小妾搞死,就那么一个独苗苗啊,宁可将妃子全放出宫,想改嫁的,甚至还意思意思的给点嫁妆。

    估计也是古往今来,第一个这么搞的皇帝了。

    金发船长为父子俩介绍道:“前面是我们国家最大的歌剧院,可以容纳好几百人……哦,shit!楼上的混账,要倒尿盆不会下楼吗?”

    江思印敏捷地向后退了一大步,免得被波及。

    鹦鹉吓得从江思印肩膀上飞到半空,再也不敢落下。

    江河也屏住呼吸。

    江思印躲在他爹身后,捂住鼻子,瓮声瓮气的问:“难道你们都没有茅厕和清理夜香的人吗?”

    他这几天走在街道上,都不敢靠着屋檐走,这墙脚边到处是人体和马匹的的废弃物,他和老厨师去吃饭的饭店还算得上讲究了,聘请专门的人清理,不然他饭都吃不下。

    船长苦笑道:“还真没有,所以我羡慕你们国家……那街道多干净啊。”他心有戚戚地伸出自己的鞋子,建议道,“你也买一双高跟鞋吧,这样踩着也不怕了。”

    江河父子俩:“……”

    江河直接丑拒,并不想买。

    穿上高跟鞋的船长走路时,那屁股一扭一扭的,分外妖娆,作为一名高僧,他觉得这种走路方式和他的形象不符。

    谁看过哪个谪仙走路是扭屁股的?扭屁股的叫狐狸精!

    这时,穿着皇宫侍卫服装的骑士拍着马儿经过,突然“噗咚”一声,从马屁股那儿摔下一坨棕色的东西。

    江思印看得两眼发直,突然想起他刚到草原的时候,小伙伴邀请他去玩,捡了一路的牛羊和马的粑粑。他当时觉得脏,现在想想,正是因为有了他和小伙伴们不怕脏、不怕累地捡粑粑当柴火的精神,草原才能这么干净。

    江思印委婉地提议:“伯爵大人,其实您可以跟国王建议建造公共厕所……”

    金发船长神色讪讪的,“公共厕所还是有的,就是大家都宁可倒家门口方便!再说了,公共厕所那么脏,没人愿意打扫,真的特别脏,都没人乐意去方便。”

    江思印马上换个说法:“你可以让国王告示大家,粑粑可以肥地,让粮食丰收,肯定种田的都乐意上门清理,他们甚至愿意出钱购买。”

    所以大庆城里倒夜香的活很抢手,谁不想自家地多收三五斗。

    贵族出身的船长半信半疑。

    他从未为粮食发过愁,想象不到为了那点粮食,农夫会愿意倒夜香?不过作为一个爱干净的贵族,提一提也无妨。

    一路上走得战战兢兢,江思印终于扛不住,他考虑了下,选择跑去鞋铺。

    算了,他不勉强自己了,决定入乡随俗吧。

    然后,入乡随俗的少年差点摔了个大马趴,不是谁都穿得惯高跟鞋的,第一次穿的人总会出个洋相。

    鹦鹉用翅膀捂住喙,却怎么也捂不住幸灾乐祸的嘎嘎声。

    “嘎嘎嘎嘎……你还不如踩高跷呢,笑死鸟了!”

    穿着高跟鞋一扭一扭,扭得身段无比妖娆的江思印只想欺师灭祖!

    “武功高强真好啊。”他无比羡慕地看着他爹,他脚上仿佛长了眼睛,一点肮脏都没沾着,那布鞋依旧白得和新雪似的。

    只有鹦鹉知道,它家狗宿主现在有多崩溃,他甚至用这个位面难修得要死的灵力,硬生生将自己浑身包了一层膜,当然沾不到粑粑。

    走了一段路,江思印脸色憋得铁青,“我不行了!我要赶紧快离开这个国家,真是太脏了!哦,那边还有一坨新鲜的……我鼻子快要不呼吸了,但我不能当睁眼瞎!”

    鹦鹉也憋得挺难受的,它怕高空抛粪,不敢停在父子俩的肩膀上,还要眼观八方,耳听四方。

    它只能一直飞,但自己这副缺少锻炼的身体很累啊!今天的运动量都超标了,当初在草原指挥狼群夜战都没那么累。

    它和宿主打商量:“宿主,你摊点灵力给我,我也搞个灵气膜。”

    狗宿主直接拒绝它,“灵力不够用,我的脚太费灵气了。”毕竟地上到处都是,他的脚不能受委屈。

    鹦鹉那个气啊,只恨当初它觉得系统商城的壳子够强,便懒得修炼,不吃修炼的苦,就得吃被“粪发涂墙”的苦。

    跟着船长出去逛了一圈后,见识到这个国家的王城有多“芬芳”,江河决定要这这里当个宅男,他再也不要出门。江思印却坐不住。

    虽然这国家的城市挺那啥的,不过等他习惯了高跟鞋后,连走三里路都不会累,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凌空飞起,用高跟鞋尖利的跟戳死一两个魁梧的汉子。

    江河听后,脸色微微发青,郑重地对他儿子说:“恭喜你,提前为万千女性发现了高跟鞋这种凶器!”

    江思印表示不懂,高跟鞋明明是男人的专利,和女性有什么关系?

    他和他爹告别,蹬着高跟鞋,扭着腰,姿态万千地走出门。

    水手们今天聚餐,有很多好吃的,他要去吃大鱼大肉了,才不想待在伯爵府里,跟着他爹啃青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