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曦把车子停到了江城一个最奢侈的商场的地下车库里,随后,一个销售过来迎接她下车。
女销售是个年轻面善很会微笑的专业人士,刚刚迎接完程曦,就看到了副驾驶下来的靳风。
“这位是……”销售略有些疑惑的问道。
“哦,这是我朋友,今天他说他要给我买衣服,就把他带来了。”程曦一边说一边指着靳风。
靳风很乖巧的站了过来,和销售点头打了个照面。
女销售满眼都是欣赏:
“程总的朋友都是又帅又美的,把我都看呆了,这样吧,咱们先去店里,这几天到了好多高定珠宝,就等着你过来看看呢,我都没舍得给别的客人看,为此我还跟其他同事吵架了。”
“是嘛,那就谢谢你了,最近是挺缺东西戴的,还没有衣服穿,还没有包包。”程曦没说谎,她的很多衣服鞋子包包饰品全在古北一号,谁让这房子的衣帽间这么大,她觉得方便就全搬过去了,导致她这两天穿来穿去就那么几件衣服,包包也是自己在越溪府带过来的两个过季款,特别是珠宝首饰,更是没有带在身边,这两天她脖子上,手腕上都光秃秃的。
靳风在后头跟着,听到这些,已经开始紧张了。
他不知道程曦会带他来这么奢侈的地方,他卡里的余额都不知道能不能买下这个商场任意一家店里一件衣服的纽扣。
但是他也不能阻止程曦,只能跟着她们两个往前走,上电梯,到了商场一楼的爱马仕店。
进了店,销售走到柜台里,拿出了一个盒子,打开给程曦看,是一个满钻的手表。
她拿出另一个盒子,打开是一个满钻手镯。
程曦只是看了一眼,就点头示意她已经看上了,可以包起来。
爱马仕销售一般轻易也不会亲自到地下车库去接人,还给专门留这种大热门的珠宝,但是程曦毕竟是店里年购买额度比较大的其中一个顾客了,她是几个月前才来这里第一次消费的,但是消费额度很猛,这位销售也是初来这里上班,和程曦聊天也聊的很投缘,也会帮她承包衣服珠宝的销售任务,所以这位销售还挺喜欢程曦的,当然要比对其他人更上心一些了。
靳风从走进这家店开始,就很谨慎的观察着店里的一切,珠宝柜台上标注的六位数的价格标签,还有柜台里陈列的,他不太能欣赏,形状各异奇奇怪怪的包。
以及另一个区域隐隐若现的成衣区,他只能隐约看到挂着的衣服。
程曦选好了这两个珠宝首饰,就被销售带着去看衣服了。
自从做了老板以后,程曦尝试了很多奢侈品店衣服的风格,最终发现爱马仕的衣服虽然乍一眼是不好看的,但是穿着特别显成熟稳重,她穿着爱马仕衣服去和比自己大一两轮甚至三轮的人谈生意,都不会展现出自己的实际年纪,所以这里的衣服还是很好用的,她在这家店买了不下二三十件了
程曦很快就挑了两天羊毛大衣,还有一条羊毛半身裙,一件羊毛连衣裙,都是比较经典,很能体现面料高级质感的衣服。
程曦在这儿买衣服从来不买面料一般的,什么t恤啊,牛仔啊,她只买面料本身就比较昂贵的,比如皮衣,西装套装,羊毛料的衣服裤子裙子等等。
程曦选好了这些衣服,让销售拿去柜台结算。
此时,靳风在身后终于按耐不住自己忐忑的情绪,走上前,轻声在程曦面前说道:
“程总,我,这里的衣服我买不起。”
程曦看着满脸通红,窘迫的靳风,忍不住被他的这个脸色逗笑了:
“谁说让你买了,开玩笑的,那一千来块钱你还跟我计较啊?就是看你上班一上午太累了,带你出来休息休息,诺,你坐沙发等我一会儿,我很快就买好的。”
“可……可是……”靳风还是有些放不下这一千多块钱的执念。
“待会请我喝杯奶茶吧,怎么样?”程曦对着他眨了眨眼。
“我,我请你吃晚饭吧。”靳风估摸着这个商场里的餐厅总有一千块钱标准的食物。
“行,就这么说定了,请我吃饭。”程曦脱下了试好的外套,递给了销售。
这位销售很有眼力见,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她看着靳风的气质就能看出他是个没钱的男生,估摸着是程曦包养的小白脸。
“这位帅哥,你是不是还在读书啊?你看着年纪好小呢。”
“啊……我是在读大一。”靳风回答。
“大一啊?岂不是还都不到二十岁?真年轻!程总你可真行啊,他确实挺好看的,个子也高,还这么听话。”销售并不清楚程曦真实的身份,而且因为程曦人比较稳,所以销售一直觉得她有个二十五六七八岁的年纪。
靳风听到销售的这话,脸上闪过一阵心虚,侧过脸不让程曦看到他的脸色。
“什么呀,就是我一个普通朋友,你别瞎说。”程曦被销售的这话也逗笑了。
“知道知道,程总,你不说,我也不问。”
靳风已经第二次听到程曦向销售介绍自己是她的“一个朋友”,而不是“一个员工”了。
他忽然有些感动于程曦的平等对待。
靳风的手放在了衣服的口袋里,手里紧紧的捏着他的唯一一张银行卡。
里面有五千块钱。
是上个礼拜,一个人转给他的。
这是他唯一的存款。
云端咖啡店打工的工资,他都没能留下来,而是直接都给了家里还债。
但是这笔5000块钱,因为来路不正,而且到账时间还太短,所以没有来得及从他账户里出去。
靳风想过,如果要出来给她买衣服,就用这个卡里的钱。
谁能想到程曦买一件衣服就是四五万块钱,这反而让他手里这张卡变得像个笑话。
靳风很羞愧,他妄想用这笔用于对付程曦的“赃款”去给程曦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