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
芙蕖显然忘了点事情。
隔壁曾经住的邻居就是那位饮鲜血的怪人。
芙蕖起初不知他的身份,但后来从南秦公主姚氏那里得知了。
他原就是南秦六皇子的手下,公主姚氏的情人。
芙蕖推开窗,见对面正亮着灯,而方正的窗户内,一道人影默默的静立在那里,正与芙蕖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这场面,若非事先有准备,准能被吓破了胆。
芙蕖也站在窗边,向他点头招呼:“别来无恙。”
那人上前一步,脸也挪到了窗外,与她对视:“别来无恙。”
其实“无恙”两个字不过就是句客套罢了。
他们两个人都称不上无恙。
那人先寒暄道:“前段日子,我应约走了趟扬州,本想等着见你一面的,可迟迟不见你回转,只好作罢。”
他指的是去扬州见姚氏的时候。
芙蕖说道:“公主已死了,你知道吗?”
他怔了一下,显然是不知道,半天才叹道:“到底是这般结局……”
竟是早已料到。
芙蕖提多了别人的往事总觉得不礼貌,但眼下再见到他,也不知有什么别的话要说。
倒是他先找到了缓解气氛的话题,说:“你有空否,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芙蕖没有拒绝,她回到床前,抚了一把谢慈的额头,便出门跟着人走了。
他们过了一座漫水桥,斜穿了半个村子,到了另一处村民聚集居住的地方,他停在一处吊脚楼下,仰头喊道:“兄弟,你燕京的朋友到了,出来见见客。”
芙蕖正纳闷是谁,听他这般说法,必是认识的人。
竹楼的门吱呀一开,从里面走出一个非常强壮结实的男人。
芙蕖提着灯,照亮了他的脸,确实认识:“红隼?”
她足有一时半刻都在惊讶中没缓过来。
当时她放了红隼离开,请他到南疆打听事,承诺的是办完事就放他自由,不料,他最后顺势留在了南疆。
红隼见了她,笑了一下,说:“我没什么地方可去,见南疆的气候不错,顺势便留了下来,养养花养养草。”
处处是相逢。
往往人的一念善意总会在不经意的时机得到回报。
红隼是侍弄花草的一把好手。
他住在南疆的日子里,对南疆的奇花异草甚是感兴趣,便一直在摆弄那些东西。
芙蕖与他提凤髓,他竟也知道。
红隼说:“正好我前段日子刚去探过塔莎湖,与住在那里的人聊了话,凤髓是水生的毒草,现在几乎快要绝迹了,但早在几百年前,气候和水土适宜,它们在湖底下长着很大的一片。当地人靠水吃水,常常下水捞鱼捞蚌,他们当年为了防止水下被毒草划伤,有一定的防毒手段。”
芙蕖一凛:“是塔莎湖畔的村民告诉你的?”
红隼点头说是。
芙蕖仿佛抓到了一线希望,几年前,她也寻访过塔莎湖,可那几年正遇上气候不好,塔莎湖的水位涨的很高,村民们迁出了一大半,周围不剩几个活人,是以她才错过了重要的消息。
芙蕖忙追问:“是怎么办法,你知道?”
红隼无奈苦笑:“我虽知道,可那防毒的法子所用药草,现在却极为难见了啊。”
第126章
什么草药敷在身上,再下到水里,都是徒劳。
据红隼所言,他们会取河底的一种绵密的生长物,挂在身上,一旦被凤髓划破了皮肉,便将捣碎了的石膏洒在伤口处。
石膏易得,但那所谓河底绵密的生长物又是什么?
再者,划伤皮肉与他们现在的境况完全不同,并不能一概而论。
芙蕖思来想去,决定静下心来等巫医的消息。
南疆的手段还得南疆人来解。
谢慈最初的打算是干净利落的死掉,可能也没想到会变成个黏黏糊糊的活死人,成天躺着沉在无尽的黑暗中,看不见也听不见,唯有知觉告诉他,他还活着,没死。
还能清晰的感觉到被人搬来搬去的失重感,有时候又似乎灵魂一脚踩空,坠到了无尽的深渊中。
有点招人讨厌。
偶尔能感受到指尖处有温度的传递,但也只是一闪即逝的星光,并不能照亮他昏黑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