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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薇薇眉眼一弯笑着解释:“咱们不是埋了一具女尸吗?我借用了她的胳膊。从上岛第一天开始,我就打起了这具女尸的主意。我作为女巫,策划方给我发了足够的医疗用品,当我在外出找水源时,我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装备。”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一起出去找淡水的时候,我失踪了四十分钟?那四十分钟的时间,我压根不是去上厕所,而是去了埋尸体的海滩。”

    “怎么可能?四十分钟你怎么可能走过去?从淡水源到我们埋尸体的海滩,至少两个小时!”

    “那是走丛林那条路,可我走的,是沿海的岩壁。”

    这个岛呈椭圆形,四周都是岩壁悬崖。从南沙滩到东沙滩,穿越丛林,至少要四个小时;而从淡水源到东沙滩,最少也要两个小时。可如果直接走边上的悬崖岩壁,四十分钟可以走个来回。

    第一天上岛的时候,他们要找适合扎营的海滩。当时有人提议丛林之路不好走,直接沿着海边走岩壁。

    当时就被沈慕沈涛给拒绝了。

    因为太平洋的浪潮瞬息万变,他们刚上岛,压根不知道什么时候潮水会涨起来。如果他们沿着海边岩壁走,突然一个大浪拍过来,就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这比他们直接走鳄鱼群还要危险。

    不仅如此,岩壁这条路也并不好走,稍不留神一踩滑,就会摔进海里。

    吕薇薇是一个很警惕的女孩,她从上岛见到尸体开始,就已经有了警觉。加上她有专业的攀岩和户外生存经验,选择走了那条沿海岩壁的路。

    她砍下女尸的一只胳膊,利用医疗包里的一瓶高浓度酒精,将死尸的手泡在了里面。

    虽然酒精不如福尔马林防腐效果好,但也可以对付一阵儿,加上她懂些医理和药草,对手腕以上的部位也做了相对处理。

    酒精有限,到了炸死那天,也只有被酒精泡着的手没有开始腐烂,所以她才刻意制造出胳膊被野兽撕咬的情况,再往手臂的骨头上浇上动物血液。

    泥土和树叶、血液混合,制造出了血肉模糊的效果。

    因为手没有腐烂,大家都先入为主,觉得这支胳膊是她的。

    退一万步说,在旁人眼中,就算她没死,她这样一个嫌东嫌西,娇气龟毛的女孩,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活下来的几率也不大。

    这就是为什么从一开始,吕薇要给自己树立“作女”人设的原因。

    ……

    沈涛听完后不由一巴掌拍在了自己脑门上,然后对吕薇竖起手指:“厉害,你这招真是高明。等出去以后,我要跟你来一盘狼人杀,我最喜欢跟你们这种聪明人一起玩儿了。”

    “还玩?”吕薇冷哼了一声:“就算能活着出去,我怕是一辈子也不会再想玩这个游戏。”

    沈涛看着波波和班杰瑞说:“看见了吗?玩狼人杀,能笑到最后的,不仅要演技,还得有逻辑,光演技可不行。”

    波波愤恨地瞪了他一眼。

    沈涛扭过脸又问她:“那阿珊和我弟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