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前台,乐璃用正宗的粤语和经理交流,定了一间套房。
进了房间,乐璃才小声对他们说:“那个香港富豪就住在咱们对面的套间。”
“牛逼啊离哥。”沈涛竖起大拇指说:“太牛了离哥,这都能打听到。”
“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儿,况且这里是什么地方?马赞拉,全世界最能用钱推动魔鬼的地方。”
沈涛捧着她的爱马仕包包说:“离哥,你借我的卡去买了这玩意儿,得多少钱啊?我可听说爱马仕不便宜哦。”
乐璃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往沙发上一坐:“你放心,等哥这个主题拍摄成功,连本带利还给你。ok?”
沈涛一副“我信你才见鬼”了的表情,他把沈慕拉到一边儿,问他:“弟,她在我卡里刷了多少钱啊?”
“这包,也就两百多万吧。”
沈涛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瞪大眼睛望着乐璃:“两百多万!!!”
乐璃拧着眉头,抬眼看他:“怎么了?”
她拧眉头的样子立刻让沈涛回忆起她曾经在戈壁滩上,手撕野狼的情景。
他吓得一缩脖子,赔笑说:“离哥开心就好,开心就好。离哥不是我说你,您这么高贵大气上档次的身材,怎么能戴这么低调的首饰呢?你瞅瞅人家女明星,脖子上戴的都是dior标志的耳环和狗链子,您好歹也整一个啊。”
“什么狗链子,哥,那叫choker。”沈慕立刻搭腔说:“离哥说了,那些反而俗气,太容易撞款。既然是富婆,就得戴限量款的高定首饰,你别看离哥这套首饰看不出牌子,那可是全非洲独一无二的款式,价值六百多万呢。”
“卧槽,真没看出来。”沈涛纳闷:“离哥,看不出来你这么有钱呢?六百多万的首饰啊,您真舍得!”
乐璃抿了一口红酒,笑眯眯看他:“离哥没钱,都是慕慕借我的,慕慕真大方。”
沈涛一口老血憋在胸口,他捂着胸,扶着沈慕的肩膀,几乎贴着他耳朵低声训斥道:“你他妈也真舍得啊,你居然背着你哥藏了这么多私房钱?”
沈慕眉眼一弯,笑得时候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面颊贴合着一丝红晕:“离家的时候,妈妈硬塞的,说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不要抠门。”
“我们是同一个妈吗?”沈涛心痛地呼吸,“怎么就没见你对你哥这么大方呢?”
小时候他们家里穷,即使后来家里有钱了,两兄弟也十分节约。尤其是沈慕,对自己都非常抠门,买块几十万的手表都不舍得,却没想到,居然拿了钱给乐璃买首饰。
沈涛还没缓过劲儿,就听沈慕娇羞地小声嘀咕:“我存钱是为了给喜欢的女孩买最好的东西,你又不是我喜欢的女孩。”
沈涛压低声音怒吼:“我他妈是你哥!”他声音小了几分,说:“再说了,离哥虽然是个女的,但比爷们儿还爷们儿,你不会真的……”
红晕已经从沈慕的脖颈烧到了耳朵根,大男孩修长白皙的手指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镜框,小声说:“当了离哥的抱枕,就是离哥的人了,父亲教育过咱们,对女孩要一心一意。”
沈涛气得一巴掌拍在沈慕头上。
沈慕的眼眶里立刻蓄起一汪水,他委屈巴巴揉着后脑勺:“哥,你干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