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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涛神色凝重,又说:“我不想跟这个项目了,太危险了。我是来这里学东西,长经验的,不是过来送死的。离哥,我也知道为什么你能做出那么多拿奖的纪录片了,因为你为了这些项目,甚至可以豁出命。我是个肤浅的人,工作和生命,我选择生命。”

    乐璃正在给自己的胳膊抹药,闻言,看了他几秒。

    沈涛垂下眼,不敢再看她,索性低头看电脑。

    乐璃侧过脸问坐在她旁边的沈慕:“慕慕,你呢?工作和生命,你选择什么?”

    沈慕没有立刻回答,从她手里取过药膏。他从药膏盒里挖出一点膏体,另只手握住乐璃手腕,将她的胳膊轻轻地扯到自己跟前。

    “我选你。”他将药膏在她胳膊肘上轻轻推开,又说:“离哥,以后你走哪儿,我跟哪儿。你做什么项目,我跟什么项目,多危险我也跟。”

    乐璃冲他露出一个甜滋滋的微笑,掐了掐他可爱的面颊:“慕慕的土味情话最可爱!”

    沈涛起身,拉着弟弟去了外面走廊。

    他瞪着弟弟,压低怒音道:“沈慕,你他妈想清楚了,跟着她,你迟早豁出命的!我知道她拿你当了抱枕,你想对她负责,你有点喜欢她。可是你清醒一点,等回了家,什么样的女孩没有啊?你没看她多彪悍?能在戈壁上手撕野狼,能轻而易举弄死那个凶手。是,她厉害,我也承认她厉害,可是弟弟,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是凡人,比不上她啊。”

    沈慕表情呆滞望着自己滔滔不绝的哥哥,他说:“可是哥,你也很厉害啊,你可是咱们市的散打冠军,你不必离哥差的。”

    沈涛攥紧拳,急得直跺脚:“能打是一回事儿,有没有胆是另外一回事儿,这点逻辑关系你得分清楚。我他妈……我他妈看见血就晕,看见谁拿刀我就怕,听见鬼,我这两条腿都忍不住发抖啊。”

    “哥,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留下的。”沈慕一脸坚定:“我喜欢这样的离哥,她很可爱。在我心里,她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个人女孩都可爱,没有人能替代她。”

    沈涛:“……”

    第二天一早,沈涛不知道去了哪儿,行李也带走了。

    乐璃和沈慕收拾了东西,准备去那个叫古卡的神秘小村。他们的皮卡车刚开出旅馆停车场,沈涛就突然出现,挡在了他们车前面。

    沈涛背着一只鼓鼓的背包上了车,等皮卡车上了马路,沈涛才拉开自己鼓啷啷的包,取出一把符咒塞到乐璃手中:“离哥,你把这个符咒烧掉,符灰放进咱们水壶里,就着水喝下去。”

    “干嘛啊这是?”乐璃不解。

    沈涛一脸认真说:“驱邪啊。这可是我找道士画的符,这种符,不仅能克制咱们东方的鬼,还能克制非洲的恶灵,欧洲的吸血鬼,埃及的木乃伊啥的…… 喝了它,准没错,以防万一。”

    他又从包里取出三串大蒜,一串套在了正开车的沈慕脖子上,一串套在了乐璃脖子上,剩下的一串套在了自个儿脖子上。

    乐璃:“……你这是把咱们老祖宗辟邪的玩意儿,全带上了?”

    “还有这个!”他掏出两根黑驴蹄子,和一瓶黑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