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八零种辣椒[穿书] 第77节(2 / 2)

    夜深了, 他也不进屋,直接随意枕在田埂上,用蒲扇盖住肚子,以天为盖,以地为庐。

    小时候没少睡露天田野。李烛闭眼听风,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只不过小时候栖栖遑遑,睡在天幕下,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既怕天上的打雷下雨,也怕人间的恶狗豺狼。那时候他年纪小,师父晚上去做“梁上君子”,他白天在集市上小偷小摸。

    被人打,被狗撵,是家常便饭。有时候饿极了,还会在田野里挖野菜根。

    那个时候,日子过得像过街老鼠一样。

    李烛半梦半醒间,似乎又回到小时候。他天生右手有六根手指头,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或是其他什么,他从小没见过爹娘。

    师父李四说,是在一棵李树底下发现的他。李四觉得有缘,便把他捡回来养着。

    李四是个偷儿。

    偷儿也要讲“传承”,也要榜个名人大腕儿,给自己张目。李四的师父当年听人说起济南城燕子李三的英雄事迹,心向往之,在人家不知道的情况下,硬生生跟燕子李三贴上“亲戚”,自己个儿创立了“燕子门”。

    李四的师父收了四个徒弟,从李大到李四,当年在西河市的道上,也渐渐成了气候。不过后来时局不稳,大家风流云散,“师门”断了音讯联系。李四怀疑其他师兄弟们都死了,为了师门不会断了传承,有了收徒的心,不久之后便捡了李烛。

    李烛从小跟着师父李四,三四岁上,扎马步,练拳脚。等到了六七岁,开始学“技术”的时候,师父李四买回来很多油和肥肉。李烛记得,那一天他很高兴,以为可以有好吃的。

    没想到,李四把油倒在一口大锅里烧得滚烫,把肥肉切成薄片,全部下在油锅里之后,让李烛用两根手指,在滚烫的热油中把滑溜溜的肥肉片全部夹上来。

    李烛手指不敢下锅,师父便用竹条狠狠抽他,狠狠抽他,把他抽到趴在地上起不来。

    李四说,这是吃饭的家伙,你学不好练不会,将来只能等饿死。与其将来饿死,不如现在打死你,还能省许多年的粮食。

    李烛不想被师父打死,于是他爬起来,把手指伸到油锅里。

    一遍,两遍……

    油锅里热油翻滚,肥肉片又滑又薄,根本夹不起来。

    五次夹不起来,就会挨李四一顿暴打。

    那段时间,他身上布满青红交错的鞭痕,手上、胳膊上,全是被热油烫出的燎泡。李烛聪明,又肯“用功”,到了八九岁上,他已经能轻轻松松在滚烫的油锅里,夹起一片切得和纸一样薄的肥肉片。

    他能用食指和中指夹住细长的刀片,在集市上,神不知鬼不觉划开他人的口袋和布兜,拿走里面的东西和钱财。

    不但如此,李四又开始教他制作“工具”,用两根竹管套在一起,加上一根细小的针头,里面灌上蒙汗药。

    那时候,李烛想象他将来的人生,他要给师父养老送终,然后自己再收个徒弟,把师门传承下去,顺带让徒弟给自己养老送终。

    他打算得很好,他自己也觉得,那样的未来,看起来还不赖。

    然而,他畅想的未来,和跟师父在一起的“平静”生活,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

    新社会不同于旧时代,他师父李四,因为偷、抢,被严打入狱,下了大牢,判了二十年!巡查人员还顺带找到了他。

    李烛知道师父被关进监狱,他自己被一群穿制服的人带走的时候,以为天都要塌了。

    没想到那些人没骂他也没打他,反而给他白面馍吃,然后,把他带到一个微胖的中年妇女跟前。

    李烛在梦里,又见到了那个胖胖的中年妇女。睡梦中,他脸上露出清浅的笑意。

    “秦妈妈。”李烛梦里似乎又变成小孩子,像自己十岁时那样,扑倒秦妈妈的怀里,“秦妈妈,我好想你。我现在行正道,做正事,没有辜负您的教诲。”

    “不是没有辜负我。”秦妈妈对李烛说:“小李烛,你是没有辜负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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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烛被带到福利院的那一天,当了十多年孤儿院院长的秦美珍大吃一惊。

    孤儿院里的孩子,有的是很小就到了孤儿院,有的是长大一点儿之后,家里遭逢变故。从小在院里长大的孩子,受老师、保育阿姨们的关心爱护,有的身体有残缺,有的是完全健康的孩子,总之,都阳光快乐的长大,和其他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长大之后才来的孩子,大多沉浸在悲痛之中,需要老师、保育员们更多的关心、引导和陪伴。

    但眼前这个孩子,和所有的孩子都不一样,他站在那里,与其说是个年幼的孩子,不如说是一头离群的小狼,狠厉,散发着攻击性。

    秦美珍第一反应是头疼,问题孩子。在听完送李烛去的工作人员的详细介绍之后,善良的秦美珍打心眼里心疼这个孩子。

    李烛刚去的时候,怀着恐惧和警惕的心情,每日精神紧绷,观察孤儿院里的一切。他精神过于紧张,以致自己并没有察觉,从他到孤儿院,他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说话。

    孤儿院里的孩子,按照惯例,一般都会姓党,或者姓国。

    在给李烛起名字的时候,李烛才第一次开口,说道:“我姓李。”

    而秦美珍尊重了李烛的意愿,让他姓李,依旧叫自己的本名。

    多年之后,李烛大学毕业,长大成人那一年,他到监狱里去探望自己的师父李四,说起孤儿院里的这一段经历,好笑得跟李四说:“那时候秦妈妈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才发现,我一直没有名字。”

    “从前我们下九流的人,起什么名字。”李四说:“我不也是因为是你师爷第四个徒弟,才叫李四。我就你自己,还用给你起名么。”

    “对。咱那时候都那样。”李烛跟李四说:“秦妈妈给我起了个名,叫李烛。”

    “哦。”干瘪的老头李四问:“啥说头呢?”

    李烛说:“炳烛之明。”

    炳烛之明,孰与昧行乎?拿着蜡烛走路,虽然光亮微小,但仍旧比在黑暗中摸索强多了。

    李烛告诉李四,秦美珍给自己起名叫李烛,是希望自己能够在黑暗的漫漫前路里,哪怕一灯如豆,也依旧能有一点光亮。秉持着一点儿善意,不要被人生的磨难吞噬掉。

    “师父,在最初的人生里,你是我的引路人,你算得上那一点烛火。”

    “俺可算不上。”李四双手直摇:“你得感谢国家,感谢政策,秦院长才算你的引路人。但是到最后,还得靠你自己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