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哲点头,“我老丈人蒸的芋头蒸肉那是一绝!我当了他这么多年的女婿,也就吃了两回。”
庄岩摩擦手掌,“那我待会儿得好好尝尝。”
林哲咽了咽口水,他也想这一口了呀!老丈人能动手做一次饭不容易。
沈晓君在厨房里打下手,老两口做的几乎都是家乡菜,再加上沈晓君刚才买回来的烧鹅、叉烧,摆了满满一桌子。
都是熟人,庄岩也不客气,第一筷子夹的就是芋头蒸肉,入口后香、软、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确美味!
庄岩直接在桌上竖起了大拇指,赞道:“沈叔,这道菜绝了!我也吃过饭店做的,都没你做的好吃。”
沈文德:“是吗,好吃就多吃点儿,对了,你怎么知道这道菜是我做的。”
毕竟菜上面又没写名字。
庄岩毫不留情的把林哲出卖了,“林哲说的呀,说他最喜欢您做的这道菜了,一直想吃。”
林哲在桌下踢了他一脚,庄岩面不改色。
沈文德看了林哲一眼,“想吃吃就说,我给你们做,又不费什么事。”
林哲:“哎,我知道的爸。”
庄岩端起碗对他挑了挑眉:不用谢。
林哲:我谢你大爷的。
都是自己人,也没有食不言一说,几个大人边吃边聊。
还喝了点儿小酒,推杯换盏,一顿饭吃得是宾主尽欢!
庄岩捂着肚子下了桌,“味道太好了。”
段霞闻言便道:“喜欢吃随时过来,你和林哲晓君他们是朋友,我们就当子侄一样的,千万别和我们客气。”
庄岩笑道:“不会不会,只要沈叔和婶子在家,我肯定厚着脸皮经常过来。”
林哲在心里啧了一声,有点酸。
这待遇,他还从来没有感受到过呢!
第169章 回家了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这个暑假就已经过了一大半。
孩子们也该到回去的时候了,得准备开学,小悦也得升小学。
这段时间,只要有空,沈晓君和林哲便带着他们到处去玩儿,该玩儿的该看的该吃的,一样没落下。
走之前,老两口想去看看他们在关外建的那两栋楼房,挑了个时间,沈晓君林哲带着他们去了。
才三个月时间,村尾那块儿地方变化巨大,原来的荒地上一栋栋小高楼平地而起,看着比村里之前建的房子要整齐得多,像个小型社区。
没有人舍得往矮了建,几乎都是七八层的楼房,工期快的,已经到了粉刷外立面墙体的时候。
沈晓君他们建的那两栋八层楼就是盖得快的那一部分。
段霞进去楼里看了看后出来道:“一间间的怎么建这么小?一层楼好几间厕所,厕所也小,蹲下去屁股蛋子都要挨墙了。”
段霞一辈子也没住过这么小的房子,进去了后觉得转身都困难。
“不小了,现在还没贴砖,等里面刷完漆贴完砖,看着就要宽敞很多。”
沈文德背着手一层层楼的仔仔细细的转了一圈才下来的,“你们这是打算全部租出去?”
“对。”林哲笑道,“还是爸厉害!一眼就看出来了。”
沈文德瞅了他一眼,嘴角勾了勾,“这么多房子总不可能拿来自己住。”
“就算是出租也该建大一点儿。”段霞都怕租不出去,谁来租这么小的房子?
沈晓君带着孩子没进去,地上还有不少建筑垃圾没清理,怕不小心绊倒给摔了,见她妈出来后就唠叨房间太小。
便道:“我的妈呀,您是没在外面打过工,不知道外面的住宿条件,大的房子当然好了,但价格贵呀!出来务工的,谁不想把钱把在身上带回家养一家老小,有几个舍得吃好穿好住好的?就我这样的房子,一般人都舍不得住,您还嫌小。
就当年我和林哲刚出来那两年,在城中村租住的都是平房,里面就能放下一张床,上厕所还得去外面,煮饭只能在门口,一炒菜满屋子的油烟,一到台风季节,一整晚都不敢睡,怕暴风把屋顶给掀翻……”
想想当年,日子过得是真的苦,沈晓君两辈子都忘不了,但那个时候不觉得苦,有情饮水饱嘛。
现在,打死她都不过那种日子了。
段霞听得心酸,“当年问你你咋不说?”
一问就说好,外面咋都好,吃得好,住的好,穿得也好,男人对她也好。
沈晓君抱着尧尧往上提了提,眼睛弯了弯:“报喜不报忧嘛!”
沈文德背着手哼了一声。
林哲讪笑。
两口子商量好了,沈晓君这次先一起回去,把家里的事理一理,林哲则继续留在鹏城,这段时间,他们正在谈一块儿地,这边也离不了人。
到了要离开的前夜,沈晓君耳提面命的和林哲说了不少的话,最主要的就是炒地皮的时候别忘了留两块自己建楼。
林哲无奈点头,媳妇对于建楼的事也太执着了,他们现在都有四栋在建的楼了,庄岩和黄富贵都没再留宅基地,而是要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