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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脸颊被捏得有些疼,袁宵下意识地伸手去拂,却被卓文君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她将这只手捏在自己的掌心,低头看了袁宵一会儿,才轻声道,“是你自己抓住了我,那就不能反悔了。”

    袁宵要找的那个卓文君去了哪里不重要,但她既然来到了几十年前,那就一直留在自己身边吧。

    就算她心里最重要的人不是自己,但能够陪在她身边的人,却只能是自己。

    这样就够了。

    第106章 妒火中烧

    喝醉了又没断片是种很奇妙的状态,明明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但发生的一切,却还是清晰地映在脑海里,提醒着主人她做过什么。

    袁宵坐在床上,忍不住捂了捂脸。

    她是准备跟卓文君坦诚,而且也抱着几分“酒壮怂人胆”的想法才会喝酒,但没想到自己喝醉了居然那么老实,问什么说什么。

    还好卓文君的脑洞不够大,让她知道另一个文君的存在也是不可避免的。仔细想想,说出的内容都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袁宵这才松了一口气,准备起身下床。

    转过身才发现床头柜上还放着一杯水。

    正觉得有些口干的她连忙抓起来,咕嘟咕嘟喝了半杯,才总算是把缺失的水分补了回来。

    换了衣服出门,卓文君早已起了,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

    这个时代,知识的传播还很艰难,在长安常见的书,许多在蜀中根本买不到。用来书写的东西更是千奇百怪,绢帛皮毛都有,其中甚至还有一部分是刻在竹简上的,需要小心仔细地保存。

    卓文君见到自己没见过的书,就忍不住想买。这些东西很占地方,已经装了一个箱子。

    见她又在看书,袁宵不免又想起自己已经搞过一次的造纸术来。虽然纸质书的重量也不容小觑,但跟其他东西比起来,还是要轻薄方便得多。

    为了能让卓文君更好地看书,看到更多的书,似乎也应该将这项技术再弄出来。

    想到就做,吃过早餐,她就拉着卓文君出门,去找合适的厂房和工匠,打算先把摊子拉起来。

    只是走访了几个地方之后,袁宵十分无奈地发现,虽然现在的她和卓文君手里还算有点闲钱,但要投入到这上面,就不够看了。

    上次能顺利做出来,是因为地皮、工坊、人工和其他东西全部都由阿娇这个土豪来承担,她所做的,只是埋头搞研究而已,所以并不觉得困难。现在事无巨细都要自己去搞定,才意识到其难度。

    比如在长安城买一块地这件事,对毫无背景的人而言,就很难做到。

    因为这里寸土寸金,还空着的地皮,也早就已经被权贵们纳入自己的手中,再不然就是归属于皇家。想买地,需要的不单是钱,更重要的是人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