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软,好舒服。
与流浪狗坚硬粗糙的手感不同,这只小狗的毛皮柔软顺滑,摸上去,掌心像陷入一朵云中。
她居然……!
手掌落在头顶,施云声当即想要挣扎,却在转眼间,感受到一股将四肢百骸包裹的暖流。
施黛的撸毛技术,非常不错。
从狼崽的头顶开始,掌心贴着一路往下,指尖陷进绒毛中,行云流水地划过,激起一片细微电流。
施云声狼耳一颤,喉间发出小小呜咽。
这、这是什么?
怀里的狼崽停止挣扎,施黛笑了笑,轻挠他下巴:“还行吧?我可是练过的。”
下巴被手指蹭来蹭去,小狼后腿蹬了蹬,仍然是略显抗拒的姿态,反抗的力道却小了许多。
居然,好像……很舒服。
难以言喻的舒适感充斥四肢百骸,因为被施黛抱住,身体仿佛沉入了温水中,无比熨帖。
狼崽眯了眯眼,尾巴不知不觉开始缓慢摇晃,甚至出于本能仰起脑袋,轻蹭她掌心。
不对。
只蹭了一下,施云声的动作戛然而止。
他是狼,也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怎么能被她这样摸来摸去,还心甘情愿沉溺其中?
艰难抽离思绪,竭力保持清醒,施云声咬紧牙关,正要后腿一蹬赶紧跑掉,猝不及防,听见一道女声。
“黛黛,找到云声了吗?”
是孟轲。
看她身后,还跟着施敬承、沈流霜与江白砚。
晴—天—霹—雳。
有那么一瞬间,他听到什么东西裂开的声音。
这是什么人间惨剧。
知晓真相的阿狸实在没眼看,秉承着最后一点良知,在心里给小孩默默上了柱香。
自求多福。
“那孩子应该在练武场吧?没见到吗?”
孟轲风风火火快步行来,目光一晃,落在施黛怀里的毛团上,霎时愣住:“这——”
施云声体内妖气不稳,这件事,她与施敬承知道。
理所当然地,她能一眼认出,这就是自家小儿子。
孟轲看着施云声。
施云声两眼丧失高光,也默默看着她。
“没在练武场看见他。”
见孟轲盯着它瞧,施黛晃了晃手里的狼崽:“这应该是府里有人养的小狗,和主人走丢了。”
施敬承:……
孟轲:……
哦对,施黛这辈子没见过货真价实的狼,也不知道她弟弟妖力紊乱时会变回狼形。
“黛黛。”
施敬承迟疑道:“你怀里的……”
几个字刚刚出口,就见小狼睁圆双眼、目眦欲裂,用极轻极轻的幅度,用力摇了摇头。
绝对不可以。
万万不能让施黛知道他就是施云声。他被她抱过、被她顺过毛、还被她摸得高兴,摇晃起尾巴。
一旦被她知道真实身份,他一定会羞愤致死的!
察觉出小儿子的抗拒之意,施敬承默了默,话锋一转:“你怀里的……狗,这样抱着,不会咬人吗?”
好险好险,悬崖勒马,总算圆过来。
打从最初回府起,施云声就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狼族形态,施敬承身为父亲,不会违背他的意愿。
更别说在这种……一言难尽的情况下。
一向喜怒不形于色、八风不动的镇厄司指挥使,罕见笑得局促。
“它不咬人。”
施黛兴冲冲笑道:“它很乖的,摸它头顶,会摇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