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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

    长孙万贯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整张脸都开始发红,把牙咬的咯吱作响,一双手攥紧成拳,冷笑道:“何止是认识,那只猫,我和它有不共戴天之仇,但凡让我抓住它,我一定剁了它的爪,拔了它的牙,把它淹死在茅厕里……”

    后面的话越来越离谱,他的表现也越来越奇怪而不理智,朱标赶紧打断他,追问道:“你和它有什么仇?”

    “它抢了我的钱!全部的钱!一分都没给我留!”

    “妖怪抢钱?不至于吧?”朱标扭回头去。

    “怎么不至于?它不伤我的性命,偏偏要夺我的钱财,实在是奇耻大辱!”

    看他的样子,那只猫妖要是杀了他,他倒还不至于这么生气。

    长孙万贯继续道:“您不知道,后来我是一路要饭要到应天来的,差一点就饿死了,如果不是碰巧遇上吴大人,查明了凭证,现在早就是腐尸一具。”

    ——他和老朱同志竟然还意外有了共同语言。

    “这几天我四处打听,发现这只猫是个惯犯,到处打劫,不论是猎户,还是农夫,又或者是路过的商队,没有一个能逃过它的毒爪。”

    朱标道:“听你说的话,这只猫妖很有意思,不吃人肉,也不吸精气和阳气,只要……”

    话说到一半,他就闭上了嘴。因为他突然想到刘老须前几天来找自己时说过的话,那个时候它告诉自己,如果不能把女儿嫁出去,猫妖就会吃掉它半个鼠国的老鼠。

    可是从长孙万贯这里的消息来看,猫妖喜欢的明明是钱,连众灵之长的人它都看不上,没吃过一个,又怎么会看得起老鼠。

    刘老须送给自己的那袋财宝,会不会才是猫想要的东西?

    朱标霍然起身,吓了长孙万贯一跳。

    店里面正在吃糖豆的老板被吓了一跳的长孙万贯吓了一跳,一颗糖梗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卡得正牢,于是立刻抛下手中的算盘,两只胖手猛拍自己的胸膛,好求自己别被噎死。

    长街上的队伍已经消失了,在街上巡游一圈后,老鼠们达成了自己的目的,早就以飞快的速度向着钟山后猫妖的地盘遁去,争取要多给洞房留点时间。

    “走。”

    “去哪里?”

    “去钟山!”

    “什么?”长孙万贯匆匆忙忙和老板一拱手,连忙跟着朱标挤进人群里。

    朱标快步在铺户里穿梭,凭着上次和朱元璋出来时记住的路线,登上几座小桥,顺着石板路找到一户做小本买卖的人家。

    等长孙赶到的时候,朱标已经用钞能力借来了两匹马,他自己在身旁的墙壁上一踢,就借力翻身到了马背上,也没有等长孙,喊了一声驾就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