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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比较适合从头开始的新人,前者适合有店面的老鸟,而后者有洛潮汐承担风险,但是赚得多,前者也是洛潮汐承担风险,但赚的少。

    洛潮汐觉得郑芷依会选择前者。

    如果是他也会选前者。

    因为这两个方法里面,郑芷依几乎都不会吃亏,几乎不用承担风险,尤其是运输途中的风险。

    郑芷依并不担心货卖不出去,她担心的是运输途中的损耗。

    可对洛潮汐来说,二百公里的路根本算不上什么,店里随便哪个妖怪都能在一个小时之内跑过去,而且不会有损耗。

    在洛潮汐说的这两个选项里,自然是前者比较符合郑芷依的心意。

    郑氏是她一手带起来的,不管是名字还是经营都是她的心血,自然不可能为了一个洛潮汐放弃所有。

    所以她更喜欢前面的那个选项。

    主要是对方承担风险。

    因为按照第一种,她什么都不需要付出,只需要按时等洛潮汐送货上门,然后分给对方钱就行,什么都不用操心。

    七成也还是贵了,您这样可不地道。郑芷依深吸一口气后说道。

    洛潮汐如此肆无忌惮,就是因为他的不可替代性。

    而且郑芷依觉得,这个条件竟然在她的接受范围内,剩下的那三成就是纯利润,就是白赚的钱。

    所以她选第一个。

    只是她作为商人,肯定要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福利,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洛潮汐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他的心理线其实不高,也就是五成,五成也够他赚不少,而且薄利多销,比自己店里卖要省心很多。

    但这不代表他立刻就要同意,两个人在会议室里面扯皮了很久,就连进来送水和点心的店员都来了三次。

    最后将进价压到了六成三分。

    郑芷依哪能想到这个看起来只有自己大儿子年纪大的年轻人能这么难缠,连三寸不烂之舌都说冒烟了也才只降了七分。

    不过也行,多了不少钱。

    当终于敲定的时候,郑芷依才靠在了沙发柔软的靠背上,喝了一口柠檬蜂蜜水:洛老板真是年少有为啊。

    做生意嘛。洛潮汐笑笑,您什么时候开始呢?我这边什么时候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