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被猥亵。
“这可真是关键的发现啊。”林涛说,“他们还在对和死者父母有矛盾的人开展调查呢。既然是猥亵,就不是来寻仇的了,我们是不是要赶紧通知他们调整侦查方案?”
我摇摇头,说:“不着急。寻仇和猥亵不矛盾,可以是来寻仇顺便猥亵的。”
尸体检验工作并不顺利,我们不停地发现新的损伤,这让我们很意外。
“死者的小腿上有多处砍痕,骨质上的砍痕没有生活反应,是人死了以后再砍的。”大宝说,“砍击的位置是胫骨中段,长骨最硬的部位。他为什么要砍这里呢?肯定是泄愤。”
这处损伤让我不禁想起还是一桩悬案的“六三专案”,专案里的死者,也都是在长骨中段有砍痕。这些砍痕应该不是泄愤,因为泄愤可以用划伤脸部、多次刺击来进行。
“我觉得,这应该是想分尸,但不知道从哪里分比较好。”我说,“‘六三专案’也是这样。”
“我同意秦科长的说法。”江法医说,“你们看这里。”
死者右侧的肋骨暴露了几根,原本我们以为这是腐败所致,而仔细观察后发现,肋骨暴露位置周围的皮肤有明显炭化、卷曲的征象,这是死后被火烧的迹象。
“根据凶手有焚尸的企图,”江法医说,“我觉得那些砍痕是他有分尸的企图。”
“只是他学艺不精,两种办法都没有实现罢了。”我补充道。
除此之外,死者的大腿内侧也有被火烧的痕迹,但是由于尸体腐败,只能看到皮下组织的大裂口,而看不到皮肤的炭化痕迹。所以,我们开始一直认为这是腐败导致的裂口,或者是死后的刀伤。但用放大镜观察了皮下组织的形态才发现,皮下组织有卷曲、挛缩的征象,这是烧灼形成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