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队斜靠在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的椅子上,叼着一支烟,一副悠闲的模样,说:“案子破了。”
“什么?真的是杀人案件吗?”我问。
“不是。”朱大队说,“嫌疑人叫刘兆国,本村村民,离异独居。平时为人也很老实,因为喜欢带小孩子们玩,所以很受村里孩子们的欢迎。”
“怎么确定他是嫌疑人的?”我问。
“你提的疑点啊!很酷!我们动用了警犬,用3岁孩子的另一只鞋子作为嗅源,进行气味搜寻。没用多长时间,就找到了刘兆国的家。恰巧,刘家还真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朱大队说,“还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轮车后厢栏杆边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发现了鞋子!”这个信息让我有些惊讶,这种惊讶甚至超过了朱大队称呼陈诗羽为小羽毛。
“是啊,认定了,就是3岁男孩的鞋子。”朱大队说,“他想赖也赖不掉。”
“可是这个刘兆国为什么要杀人?”我问。
“我说了不是杀人案件嘛。”朱大队说,“我们侦查部门也纳闷啊,这四个孩子的家庭和刘兆国没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岁的孩子,还是刘兆国的堂侄子,他怎么可能杀人呢?经过审讯,他供认不讳,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案发当天下午4点多一点儿,他骑车去自家田地里整理玉米秆。到村口的时候,几个孩子吵着闹着要坐他的三轮车去玩,他也没拒绝,就带上了四个孩子。可是没想到,行驶到案发现场水塘边的时候,三轮车翻了,几个孩子全部掉进了水里。因为他不会游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为什么不回来喊人?”
“他怕担责任呗,有逃避的意识,酿下了大祸。”朱大队摇了摇头,说,“他这已经从过失犯罪升级到了间接故意杀人了,能判上十几年呢。”
“就这样?没了?”我问。
“没了。我们和家属解释了,家属都表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