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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渣爹争天下 则美 981 字 6个月前

    林荣本来不打算带上冬风,但是觉得冬风说这话也对,想了想就跟冬风说:你姐希望你将来能有点学问,免得人家说巫马家的人不读书,不过老让你读书也不是个事儿,这样吧,你要是表现的好了,十天里面抽出来一天带你去,一个月三天,怎么样?

    三天?三天也行,有总比没有强。

    姐夫说好的,您可不许反悔。

    自然不会反悔,去读你的书吧,要是你这几天闹得不像样子,你姐姐生气不答应可不怪我。

    冬风本来想说我能闹什么,但是一想,他和周家兄弟的事儿到现在还没个定论呢。在姐姐跟前,这属于案子还挂着暂时没有宣判,自然是要老实一些。

    冬风走了之后,明珠已经换好衣服了,她穿了一个男孩子的衣服,把头发梳成小包包,也是唇红齿白十分可爱。

    爹爹,咱们去哪儿?

    先去羊市。

    羊市是哪儿?

    你不是挺喜欢那些小羊的吗?羊市是买卖小羊的地方。

    小孩子对那些毛茸茸的东西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力,什么小兔子小猫小狗,再比如一些小鸡小鸭,只要是幼生状态毛茸茸的,走路的时候摇摇晃晃,那些小孩子们都喜爱的不得了,明珠也是这样。她是那种看到一只胖奶狗走不动路的人,以前见过小羊,刚出生不久的羊咩咩身上有着细密的绒毛,而且干干净净的。明珠把小羊抱在怀里面,自然是对小羊记忆犹新。

    所以当父女两个欢欢喜喜的登上马车,林荣微笑不语,恐怕过了今天孩子不会再觉得羊是可爱的了。

    到了中午,石磙的家仆一个长相普通的年轻人换了衣服悄无声息的来到了街上。最后这个人左右看了看,在最繁华热闹的大街上找了一处茶楼,坐下来慢慢饮茶。

    在这个时代喝茶这种风雅的事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而茶文化在当时而言比读书更普及。100个人里面未必能找到一个读书人,但是100个人里面能找到□□十个喝茶的人。

    在京城这种地方,京城的百姓都是风雅惯了的。前朝的时候大家照样喝茶,到了这个朝代同样接着喝茶。而且京城的老少爷们们大部分都是有钱有闲的,所以晃晃悠悠的去茶楼喝一盏好茶,听一些好故事,斗一斗茶是他们的日常。

    这个时候的茶楼已经发展出了完备的服务体系,喝茶斗茶都是日常,特别是每日日上三竿,这些人摇摇晃晃的到了茶楼之后,沏一盏茶能让他们聊一个下午。

    因为这一些人都是老相识,并且都是一桌子人围在一起。极少和陌生人聊天,茶楼一般做的都是熟客的生意。今天来了这么一个陌生人,小二赶快去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