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是见过三次,但那是她见了人家三次,人家可没有见过她。
怎么会呢,咱们根本不认识他说到这里,玲珑眼睛亮了一下,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怎么刚才没有想到呢,顾家不就是能到宫里移花的皇亲国戚吗?再说,那个顾锦之光天化日下在野地里追小姑娘,这种上门送花的事,也不是做不出来啊。
想到这里,她有些赌气,站起身来,刚想让人把这些花还回去,可又一眼,如果就这样给送到顾家庄子,那顾锦之就知道被她识破了,那人还不知又会有何幺蛾子,索性装糊涂。
来历不明的东西我不要,谁喜欢就拿去,别在我这里放着。
看到玲珑板起小脸,琳琅噗哧笑出来,几枝花而已倒也无所谓,这种玉盘盂不是哪家都有的,又是就在这附近,说不定就有人能猜出来出自哪里,与其被下人们传来传去,影响到金家小姐的名声,还不如打发出去。
这些花扔了倒也可惜了,你们拿到前院去,谁若喜欢就拿去吧,就是不能往五妹妹和我的院子里放,以后你们都长点记性,再有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哪个也不能收。
看到婆子们拿花出去,琳琅也打个哈欠:我回去歇息,你也不要总是绣花,我让王二媳妇煲了冰糖雪蛤膏子,一会儿给三婶和你送过来。
玲珑答应着,注意力却依然在屏风上,琳琅摇摇头,这个小堂妹做事情这么专注,倒像极了三叔,可惜父女缘浅。
琳琅走了不久,王二媳妇便送来了冰糖雪蛤膏子,玲珑和杏雨给母亲端过去时,冯氏正在睡着,玲珑不想打扰她,就让杏雨把雪蛤膏子收起来。
此时是午后,天气渐渐热起来,玲珑不想再绣花了,她换上箭袖,从庄子后门出去,又上山了。
这次她没有再去那处有泉水的地方,免得再遇到顾锦之那个神经病。她只想去雾亭,她喜欢看那片白雾蒸腾的山谷。
虽是夏日,可山上要比山下凉快许多,玲珑一路跑到雾亭,竟然没有出汗。她估摸着这次比上次用的时间更短了。年纪小就是有好处,前世的技艺和体能恢复得也很快,她记忆中,上一世她十二岁时,轻身功夫远不如现在。可惜想要达到前世临死前的水准,还差得太远。
她从身上取出水袋子,坐到雾亭里,一边喝水一边赏雾。
常栖在这里的山鸟倒似是认识她了,不似上次的惊慌飞去,反而落在飞檐上轻声啼叫。玲珑觉得有趣,抬起头想要逗逗它们,却见雾亭上面多了两个字露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