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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顽帝 辛宸 968 字 6个月前

朱厚照狠狠地一拳头砸在桌面上,难道就这样看着她死?

    王守仁摇摇头:那倒也不至于。

    朱厚照眼睛一亮,充满期盼地看着他:你有办法?快说快说!

    王守仁说道:此案不能从给雀歌脱罪说起,而是要从其母和盐商逼良为娼说起

    朱厚照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未来的圣人,深深感觉,难怪人家能成一代名家,成名成圣,自己却只能当个暴君,这就是说话的艺术啊!

    当年朱元璋为了制定《大明律》,耗费无数心力,几经删改后,最终定稿,发行之时,老朱同志就立下规矩,要子孙后代,务必以此律为本,不得擅改一字。

    后来他的子孙们的确没改《大明律》,但很多地方官员判案时,不仅依律,还要循例决定判词。这律是《大明律》,这例便是已有的案例。

    根据前人判定的案例,循例判决,简单方便,还不用担责,对于那些压根背不下来《大明律》的地方官员来说,循例比依律判决要省事得多,只要在判词中注明循XX年XX案例,便是送到刑部复核,也没有人会去仔细对照前一个案子判的到底是不是毫无破绽。

    反正前面的人这么做都没事,那我照着做也一样没错。

    到弘治朝初期,每年上报刑部审批的案卷当中,有七成以上都是循例判决,少数依律判决的,还是因为前例难找,或者案情简单。

    雀歌这个案子,当地官员也是依例判决,杀三人、重伤两人,当处剐刑。

    她认罪认得痛快,官员们判得也十分干脆,只要等刑部批文一下,便可秋后公开处决,以儆效尤。

    对于解州通判来说,这案子毫无悬念,人证物证俱在,凶手也供认不讳,根本就不曾想过还有翻案的可能。

    可王守仁告诉朱厚照:其实这不是一个案子。

    逼良为娼、女干赢(避免口口谐音字)妇女,按照大明律,亦是死罪。尤其是盐商明知雀歌已赎身从良,还故意诱惑其母卖女,枉顾人伦,其罪在一。

    雀歌之母早年卖女为娼,本已断绝母女恩情,后来连雀歌的赎身钱也是揽月出的。她把女儿卖出去十年,等女儿学得一身本事,养大成人,再骗回来卖与他人。其冷血无情,不配为人母。

    既无母女之名,以药酒迷女干,逼良为娼之罪,便可定她死罪,当处绞刑。

    朱厚照知道当年老祖宗生于乱世,见过太多黑暗,因此在制定《大明律》时,十分严苛,不但法度严明,条例繁复,最终的处罚也十分严厉,动则剥皮腰斩,各种残酷的肉刑令人触目惊心。

    他以为有严明的律法和残酷的处罚高悬于上,就可以让人心生畏惧,谨守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