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是生生地要将他往那条路上逼。
我就不说你是人。
“是仙?还是神?”
摇头。
“是人?”
那骷髅头终于点了点。
天,还真是人。
“那么,既然你是人,为何是这么一副吓人的样子?”
那自称为人的骷髅头张了张嘴,要说话。
差点忘记了,他说不出来话,自己的问法有问题,他莫法回答。
“你是从那洛带镇而来?”
点头。
“误入魔界?”
摇头。
这,来这魔界的人类不都是误入的么,难道还能是被抓来的?
“你是被魔界的人抓来的?”
点头。
这魔界的人是肿么了,怎么可能擅自上人类世界去抓人呢?
在他们眼里,六界公约还存在么?
“那你为什么变成这个怪样子的?”
那骷髅那上下颌骨又一张一合的,说不出来话。
唉,这是考语文功底的时候到了吗?
怪只怪自己上学的时候,语文回回都是倒数第一。
如何组织这语言,能让那骷髅点头或者摇头,就t的太困难了些。
急得跟个孙猴子似的,抓耳挠腮的。
当然,不要太低估了人这种高等动物的智商。
什么事情也难不倒。
从收纳袋里拿出水壶来。
“嘿,僵尸,你会写字么?”
也是,这骷髅头还真跟以前当学生的时候,在某个些个晚上,关好灯,躲在被窝里玩的那款游戏。
叫什么植物大战僵尸的。
那里面那些行动缓慢的僵尸和这骷髅还真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敢情那僵尸是魔界的产物。
那僵尸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对那僵尸有了一定的了解,估摸着那也只是样子吓人而已的怪物,没有什么杀伤力。
所以也就放心大胆的将那水递给僵尸。
“用手指尖蘸上水写写会方便很方便,省得我这么累。”
僵尸不傻,拿过那水壶开始写起来。
他那光骨头的手指,写起来也是相当的困难。
半天能挪出一个字来。
急得元墨跟个什么似的。
大半个晚上过去了,元墨终于了解,这僵尸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意是说,这怪物确实是来自那洛带镇。
当然也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说他本是京城富家公子,家在皇城根前住。
父辈皆以经商为生,懂得经商之道。
在京城虽不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富豪家,但位列前十是妥妥的。
家里父辈赚来的金山银山,几辈子花都花不完的。
所以一帮子富二代们成天乐不思蜀,天下最美的美女也泡过了,好玩的风景也赏过了。
京城繁华大都市玩腻得不能再腻了。
所以就寻着方求刺激。
传说中,那洛带镇以北,那蛮荒地带。
西北一带的风景那是个相当的独特,还有那西北女人,个顶个的神秘。
所以一帮公子哥们,就相邀一起去那里逛上一逛。
其中还不乏一些王公贵族家的小王爷呀什么的。
一帮公子哥儿们,一路走一路玩。
那是,看遍天下美景,玩遍天下各色美女。
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