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魔界骷髅(2 / 2)

黑妞上仙 那天我不在 1379 字 7个月前

    这,这是生生地要将他往那条路上逼。

    我就不说你是人。

    “是仙?还是神?”

    摇头。

    “是人?”

    那骷髅头终于点了点。

    天,还真是人。

    “那么,既然你是人,为何是这么一副吓人的样子?”

    那自称为人的骷髅头张了张嘴,要说话。

    差点忘记了,他说不出来话,自己的问法有问题,他莫法回答。

    “你是从那洛带镇而来?”

    点头。

    “误入魔界?”

    摇头。

    这,来这魔界的人类不都是误入的么,难道还能是被抓来的?

    “你是被魔界的人抓来的?”

    点头。

    这魔界的人是肿么了,怎么可能擅自上人类世界去抓人呢?

    在他们眼里,六界公约还存在么?

    “那你为什么变成这个怪样子的?”

    那骷髅那上下颌骨又一张一合的,说不出来话。

    唉,这是考语文功底的时候到了吗?

    怪只怪自己上学的时候,语文回回都是倒数第一。

    如何组织这语言,能让那骷髅点头或者摇头,就t的太困难了些。

    急得跟个孙猴子似的,抓耳挠腮的。

    当然,不要太低估了人这种高等动物的智商。

    什么事情也难不倒。

    从收纳袋里拿出水壶来。

    “嘿,僵尸,你会写字么?”

    也是,这骷髅头还真跟以前当学生的时候,在某个些个晚上,关好灯,躲在被窝里玩的那款游戏。

    叫什么植物大战僵尸的。

    那里面那些行动缓慢的僵尸和这骷髅还真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敢情那僵尸是魔界的产物。

    那僵尸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对那僵尸有了一定的了解,估摸着那也只是样子吓人而已的怪物,没有什么杀伤力。

    所以也就放心大胆的将那水递给僵尸。

    “用手指尖蘸上水写写会方便很方便,省得我这么累。”

    僵尸不傻,拿过那水壶开始写起来。

    他那光骨头的手指,写起来也是相当的困难。

    半天能挪出一个字来。

    急得元墨跟个什么似的。

    大半个晚上过去了,元墨终于了解,这僵尸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意是说,这怪物确实是来自那洛带镇。

    当然也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说他本是京城富家公子,家在皇城根前住。

    父辈皆以经商为生,懂得经商之道。

    在京城虽不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富豪家,但位列前十是妥妥的。

    家里父辈赚来的金山银山,几辈子花都花不完的。

    所以一帮子富二代们成天乐不思蜀,天下最美的美女也泡过了,好玩的风景也赏过了。

    京城繁华大都市玩腻得不能再腻了。

    所以就寻着方求刺激。

    传说中,那洛带镇以北,那蛮荒地带。

    西北一带的风景那是个相当的独特,还有那西北女人,个顶个的神秘。

    所以一帮公子哥们,就相邀一起去那里逛上一逛。

    其中还不乏一些王公贵族家的小王爷呀什么的。

    一帮公子哥儿们,一路走一路玩。

    那是,看遍天下美景,玩遍天下各色美女。

    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