踌躇了一日,晚上,当那天幕之上的流萤灯又亮了起来的时候。
夜白终于不再踌躇,拿出无名送与她的龙珠。
这踌躇了一天,舍不得也要舍得,也算是物归原主吧。
将那龙珠祭到了天幕之上,那夜空顿时犹如八月中秋月一般,无比亮堂。
如此就没有半点缺憾了,这巫界也算是如凡界一样,一切皆变得有生气起来。
人们也一样有属于夜的生活。
一间一间的茅屋也点了灯,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至此,将这巫界的天幕给弄得如此完美,夜白越发地不可收拾。
闲得无事的时候,就坐了摆渡婆婆的扁舟,带着二娃,将那那灯芯老妖宫殿里头的几个凡人劈晕了,一并带着,一起出了巫界之时,皆灌了那孟婆汤,哪来的送回哪去了。
然后,腾了朵云,又来到了洛阳地界上。
落下云头的时候,二娃这个娃忒没见过世面,坐个云也晕,靠在那僻静的墙根处吐得个七荤八素的。
吐完了,就吐槽夜白。
“姐,你腾云可不可以慢点,你以为你是天上的流星嘛,biu的一下一闪而过,来一阵去一阵的,也得考虑一下别个的感受噻。”
夜白笑弯了腰,扶了二娃的肩膀。
“好好好,姐下回注意一点。”
二娃生了闷气,话也少了许多,说下回再也不跟夜白来凡界溜达了。
不过,下一秒二娃就为他发的那个誓后悔了。
天啊,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二娃,见到个啥都要来个感叹词。
遇见一个男人,来一句天啊!
遇见一个女人,来一句天啊!
遇见个卖衣服的,来一句天啊!
遇见个卖烧饼的,来一句天啊!
天啊,天啊的没完没了。
自从夜白征用了二娃的棉袍之后,二娃皆日日身着一件打了补丁的单衣。
今日夜白特地给二娃买了一件凡界时下最流行的棉袍,二娃高兴惨了。
又带着二娃去那天下第一楼吃了一顿大餐,二娃更是不得了,说他过得这好似神仙过的日子。
吃完大餐,又去那茶楼听了一回戏,二娃比夜白头次去那巫界还惊奇,连连说这凡界之人虽说活的不够长,但这日子过得确实是滋润,下辈子他一定要做一个凡人,受那轮回之苦也无所谓。
听完戏,夜白找了嘿久才找到卖花种子的,这巫界之人过得跟个黑白世界一样,皆没半点颜色,种点花添点颜色乃是夜白这回来凡界最主要的任务。
当然,好吃的东西,好喝的酒都得带些回去。
反正有二娃这个跟班在,也不愁得没个脚夫。
想着那一日在兽巫界那小猴子小白忠心护主,夜白相当感动,既然来了这凡界当然要想着小白一点。
只是这虫子大餐着实难找了一些,最后找了一家药铺,那些个毒虫,叫得上名字的叫不上名字的,皆打包带上。
嘿嘿,但凡巫界认得到的,沾得上边边的,皆看爱好个啥,都带些回去送与他们。
譬如,那摆渡的婆婆,当日多亏她,无名才找到了兽巫界而来。几坛子上好的女儿红是必定要的。
再譬如那猪头厨师,着二娃扛了几个猪头,哪回去给他烧菜。
再譬如无名,每回见到他,总身着那一件白袍,照着凡界翩翩公子样的衣袍也带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