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令窈眸色幽冷,似乎要一眼看到周薏内心深处。
“能选中小珍的,只有经常去西市送灯的你,因为你看到她同周茹说话,看到她唇角的那颗痣,令你动了杀心。”
“我想,周森一定充满了炫耀地跟你说过当年的事迹吧?他是多么厉害,多么悄无声息杀害两个女人,并且没被官府捉拿,逍遥法外十几年,他一定很得意,觉得自己是个天才。”
“他不是!”周薏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她那张秀气的小脸狰狞起来,“他是个什么东西,他也配?”
“当年的事,他不过是侥幸罢了,若非当年他稍微聪明一些,知道去通州抛尸,否则早就被抓了。他找的那些死者,可都认识我娘,只要他们死在宛平,那好查的很。”
“但他不行,他算是什么天才?我才是!”
周薏的脸上写满了癫狂,她眼睛赤红,里面写满了得意洋洋。
“你们看,我布置的现场美不美,那个叫小珍的漂不漂亮?”
姜令窈眯了眯眼睛,她道:“你是如何得知周森的过往?”
周薏冷笑一声,道:“他是个废物,我娘难产过世,他就整日里哭哭啼啼,后来瞧见那两个蠢女人,他想起那两个蠢货同我娘常有来往,便想着送她们去陪我娘,这倒是不错。”
周薏说:“因为伤了腿,他杀不了人,心里头难过得紧,就经常吃酒。”
“他啊,一吃酒就要发酒疯,周茹那贱人就知道跑出去躲着,我却不怕他,趁着他吃醉了酒,我甚至能狠狠耍他一通,好出一口气。”
“大约我十岁时,他已经打不过我了,只能哭哭啼啼说过去的事,他一点一点回忆当年的丰功伟绩,回忆当年杀人时的美妙滋味,然后兴奋地跟我说,天下无人能及,他是最爱我娘的人。”
姜令窈听得直皱眉,只觉得周家这对父女都是疯子。
周薏才不管他们如何看待自己,她满脸兴奋地地道:“我就是那时知道他都干过什么,但我觉得他做的不够好,不够精致,也不够完美。”
“杀人要杀得艺术,不能跟杀鸡宰猴一样,那不就没了乐趣?”
周薏是个天生的杀人犯,十岁的她就已经觉得杀人有趣,她厌恶世上的大部分人,对于所有人都没有同情。
她看待他们,只是在评估他们适不适合杀,如何杀,怎么杀,她根本就只把自己当成人看。
但她这样的恶人,却又善于伪装,平日里装成活泼勤劳的模样,听着众人对她的夸奖,并以此自得。
知道她十三岁。
在无数次听到父亲提及当年的杀人事迹之后,她也对那些唇角有一颗痣的女子产生了杀意,那杀意是无论如何也拦不住的,或许她看到小珍第一眼,就动了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