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乞丐立刻掰了一块鸡腿肉,殷勤地抬起手递上前:“给……给。”
食物对他们是很珍贵的东西,随意分给旁人是要被其他人打的,可当下没人提出异议。
陆雪朝美的不是皮,是骨。他的美色惑人,哪怕不露脸,一身风骨,也足以叫人心甘情愿地奉上一切。
陆雪朝没有去接,他锦衣玉食,何必去分乞丐的鸡。
乞丐有些局促,美人看着就是肤白貌美不染纤尘,自己手太黑太脏,握过的东西哪里配得上他。
“这菜可有名字?在下可以询问一下做法吗?”陆雪朝依旧温声细语,彬彬有礼。
他要做饭,自有最齐全的厨房炊具供他使用,乞丐们没有厨具,却能将鸡做得这样美味。这又是陆雪朝不曾见过的法子。
美人问话,乞丐们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们得了鸡,苦于没有炊具拔毛做熟,虽是乞丐,也没重口到茹毛饮血的地步,就想了个法子——把整只鸡裹上黄泥架在火上烤,等泥干了一剥,不仅鸡毛自动脱落,里头的鸡肉也熟了。
“这鸡没什么名字,就是咱们兄弟几个自己琢磨出来的法子,咱们吃了,就是叫花鸡。”乞丐乐呵呵道,“但若您吃了,就叫富贵鸡。”
陆雪朝若有所思:“多谢。”
他留下一枚金子,随即转身离开。
几个乞丐一愣,目送他离开,才争先恐后地爬向那枚金子,其中一个抢到后放嘴里咬了口:“是真的!”
“这是真遇上贵人了!”
……
陆雪朝出了庙,谢重锦就在外头等。
谢重锦道:“问到了?”
陆雪朝颔首。
陆雪朝不许谢重锦跟着进庙。不过是去询问鸡的做法,陆雪朝气质较为亲和,轻易就能问出来。谢重锦自带帝王的威严压迫感,怕是会吓到那几个乞丐。
谢重锦失笑:“真是大厨,闻见味儿就跑去问做法……”
“回去让厨房准备一只鸡。”陆雪朝道,“我想到新菜式了。”
上回花满楼吃过普通鸡肉,陆雪朝就在想新的鸡肉做法,这几名乞丐给了他灵感。
谢重锦:“才出来半日,这便回去了?”
陆雪朝摇头。
当下暂时是不会回行宫,去过了城东,陆雪朝还想去城西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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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百姓都去城东领救济粮,其余地方必然冷落。出乎意料的是,城西的人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