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花魁真是美得没边,笑起来的时候像是有把小梳子在我心里不停的挠着,那那双眼睛像个妖精,只看我一眼,就叫我失了魂魄。
那晚,我从一个男孩变成了一个男人,用一千两银子的代价。
我觉得很值,一点儿也不贵。
那花魁虽是处子,可因为自小就被鸨母教导如何服侍男子,除了身体还是处子以外,她的内心早就是个身经百战的纯熟女子了。
所以,她让我很快乐。走的时候,我知道那一千两银子到她的手里也只剩下一点点,于是,丢下了帽子上那颗价值连城的明珠给她。
她又对着我笑了,这一回,我觉得她笑到了心底,连眼睛里都看得到喜悦。
哦,原来她最喜欢的是财。
我笑着离开,悄悄地跟着大哥回去皇宫。
纸是包不住火的,当天就被父皇和母妃知晓了这件事。父皇只是笑笑,叫我下回想要女人,从宫里挑一个就行。
母妃回去后却大发雷霆,怪大哥不该带我去那等肮脏下作的地方。
从那以后,我就迷上了出宫,却不是只去那烟花之地。
我喜欢去各种各样平民的地方出入,看各种各样的女子。
娇羞的,开朗的,不爱说话的,喜欢唱歌的,身形丰腴的,苗条清瘦的……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
女人,真是个神奇的存在。
有时候,一个看似寻常的女子,只是因为一个小动作,就会让你觉得她万分可爱,因此迷上了她。
我开始乐不思蜀,常常一连数日都流连在民间,只是为了多看几个不同类型的女孩子。
这时候,我也开始发现,原来自己对于她们来说,其实是很有吸引力的。跟我的皇子地位不同,她们喜欢我,只是喜欢我风流俊俏,会说各种好听的话哄她们开心。
我愿意说尽天下的一切好听的话,只要我感兴趣的女孩子会高兴。
时间久了,关于我的种种劣习,传到了父皇的耳朵里,他把我叫过去,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顿,还罚我禁足整整一个月。
一个月后,我终于重获自由,这一回,我不想在京城里转悠了。一来,京城里的大街小巷都被转悠的差不多了,也看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