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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犬与美人 盛晚风 1008 字 6个月前

    沈至欢没回答,她知道楚夏刚刚想说什么。

    ——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对李艳芬做到这种地步。

    沈至欢自己也不懂。

    沈长鹭的确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救命之恩自然该报,可就一定要救命恩人说什么他就满足什么吗?

    给荣华富贵,给功名利禄都可以,逼一个才丧妻不久的人被迫再娶算什么?

    若是李艳芬宽宏大度有主母风范也就罢了,偏偏又是个这样的货色,沈长鹭分明知道李艳芬不好,分明知道他这四个孩子都对李艳芬不满,可不管李艳芬做什么,他也都只是简单的训斥几句就罢了。

    沈至欢长大以后之所以不要回轩月阁,一方面是不想住李书锦住过的地方,另一方面便是因为当初把轩月阁给李书锦住,是沈长鹭亲自应允的。

    沈至欢现在还记得沈长鹭的话。

    年轻高大的男人把她抱在腿上,对她温声道:“至欢啊,到时候等你大些,父亲命人再给你建一个更大更好看的来,你既然不想同长宁分开,不如就让轩月阁先给你表妹住吧。日后你若是想要,再给要回来。”

    后来她长大了,沈长鹭被派往边疆,更大更好看的房子就被一年又一年的搁置。时至今日,也不会再有人注意到,表小姐住的地方精致宽广,正对着后花园最为繁盛的一块,夏有阴凉冬有暖阳,而嫡小姐住的还是沈大小姐的住所。

    沈至欢知道她的父亲很好,于公,他保家卫国,于私,除却李艳芬这个“迫不得已”,他从未纳过妾,也尽可能的给他们兄妹四个最好的东西。

    但她真的不懂沈长鹭为何对李氏如此纵容,莫非当真是日久生情吗?

    她低头看着自己脚边胖乎乎的,正跟自己的裙摆玩耍的小狗,隔了半天才答非所问道:

    “它那么喜欢裙摆,不如给它取名叫沈摆摆吧。”

    楚夏走了以后,沈至欢还没从轩月阁出去,她懒懒的坐在椅子上,两腿交叠,一只脚翘着逗着蹦蹦跳跳的沈摆摆。

    沁兰待在旁边面上不显,心里却不免有些着急,因为她家小姐好像没有丝毫要去找李氏意思。

    隔了半天,沁兰终于按捺不住提醒道:“小姐,李氏那边……”

    沈至欢还没回答,喜春便从外院走了进来,同沈至欢行了礼,气还有些喘,道:“小姐,奴婢方才本要去东厨找昨晚那人,但那人好像是知道您要找他麻烦似的,今天一早就不在东厨了。”

    沈至欢也有些意外,突然觉得这事有些意思,便问道:“都找了吗?”

    喜春点头道:“都找了,奴婢后来去找了刘管事,才知那人名叫钱斯,是东厨负责采购建材的钱砀的弟弟,亏着这层关系,被钱砀带进来帮忙混点银钱,但这钱斯仗着有点关系,便时常做些偷奸耍滑的事。不止是昨天那人,还有好几个曾被他欺辱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