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香还小,过了年才满十二,吓得只把身子往鸾枝怀里缩;春画一开始还故作镇静,等到马车拐进一片三岔路口,也害怕得往鸾枝身边坐过来。
鸾枝心里也怕,一股无法言说的不安,只不动声色地重复着:“没事没事,绕过这一片土坡就好了。”宽抚自己,也宽抚她们。
却绕不出去了。
拐了个弯,前头忽然冲过来一只十几个人的马队,马上的汉子身穿虎皮短褂,腰扎牛皮宽带,大冬天的赤着臂膀,个个虎背熊腰满身煞气。领头的是个女人,二十四五岁年纪,着短衣长靴,看起来甚是飒爽,手上提一把亮闪闪的大刀,一边打马,一边吹着口哨,惹得一众汉子哈哈大笑。
那笑声震动山谷,惊扰了居家的马儿。
糟糕…,真是说什么来什么,真个着了土匪了!
吓得老程连忙把车拐至路旁,低着头,把手兜进袖子里再不敢动弹……车里头有三个女人呢,自己倒没什么,姑娘们不能被糟蹋啊!好在老太太有先见之明,弄了辆破马车,但愿大侠们只当自己是傍晚赶路回家的可怜人,混过这一回吧,菩萨保佑……
应该是才打了劫得胜归来的悍匪,语气里满满都是畅快。
一个道:“英姐这一仗干得漂亮,不仅把老不死给结果了,还抢了他一箱子黄金!吓,大伙可见着那黑血,恁是溅了三尺多高!”
“妈-的,六七十岁还糟蹋人十三岁小姑娘!狗-日的钱三彩,杀它一百回都不解恨!”
“呸,不把女人当人看的老-畜-生,让他下地狱舔狗血去吧!”那叫英姐的忿忿啐了一口,又笑着看向身旁打马随行的刀疤男子:“这回全是萧兄弟的功劳,想不到萧兄弟年纪恁轻,身手就已经这样好!”
那刀疤男子闻言连忙谦然拱了拱手:“大哥于萧风有救命之恩,不过杀一老贼,理应效劳!”
略微低沉却持重的嗓音,脸上蒙着三角-黑布,虽看不清五官,然而那眉宇与鼻梁间的线条却仿若精雕玉琢,甚是英武。应是个二十上下的俊逸小子,只可惜一道刀痕从额头掠至眼角,平白生出来几许冷冽。
英姐扫了眼他手上滴滴答答的带血人头,弯眉赞赏道:“果然大当家的没有看错人!你如今手上既沾了血,从此就是咱们黑风口的人了……走吧,你大哥怕是早已在山上煮了鹿血酒,等着庆功宴呢!”
“哈哈哈哈,喝酒吃肉最是痛快!”众汉子附和大笑,一个过来拍拍萧风的肩膀:“自从萧兄弟一来,倒变成大哥主内、英姐主外了。我说英姐,你莫不是看咱萧兄弟后生可爱,想背着大当家的偷食不成?”
萧风毕竟少年心性,更何况心中还藏着红尘挚爱,被众人说得腼腆,又不好张口反驳,怕解释了更乱。
看了一眼美艳飒爽的当家女人,只是假装听不明白。
英姐笑容蓦然一黯,怒挥一鞭子:“呸,莫说大当家的受了重伤,便是没有,这老脏人也理应由我亲自来杀!”扫了眼路边不起眼的马车,见没有甚么大户人家的姓氏标志,左右都已抢了一箱子黄金,便只往前方奋力跑马。